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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分清“讨薪”与“讨债” 依法理性维权

2019/04/28687 作者:陈旭
导读: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提示,劳动者应分清“薪”与“债”的区别,如需“讨薪”,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提示,劳动者应分清的区别,如需讨薪,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期,劳动者薪酬问题受到社会关注,特别是随着新业态发展,很多人误把讨债当作讨薪。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与工资相关,而则与劳务报酬相关。

工资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得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认定欠薪一般有3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二是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但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三是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如需讨薪,可多渠道投诉举报:拨打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或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仲裁机构投诉举报、申请调解仲裁。

而劳动报酬则是指个人通过民事协议,独立从事设计、咨询、演出等劳务所取得的各种劳务报酬,或者承揽业务取得的报酬。比如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交易费用争议、主播与直播平台的合作费用争议等,这些都属于普通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劳动者应具体区分自身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示,北京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已公布联系方式。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条、加班补贴证明、考勤记录等,离职时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文章来源:中国建设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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