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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操作资格证书到期换证工作的通知

2019/07/23513 作者:佚名
导读: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2009年12月底前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按期通过延期复核和继续教育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二、换证所需资料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由换证人员填写,见附件1);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换证汇总表》(由用人单位填写,见附件2);

3、市建委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原件);

4、换证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5、近期体检合格证明;

6、换证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具体要求

1、用人单位组织换证人按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规范名称(见附件3)填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汇总换证人员的相关资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并填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换证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贴于档案袋上,同时一并将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用Excel格式制表)报送市建设系统考核管理中心。

2、报送时间:2016年6月15日—6月2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3、申请资料经查验合格的,统一核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由各用人单位按照通知到市建设系统考核管理中心统一取证。

4、市建设系统考核管理中心地址: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天津市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17层1710室。

联系电话:23368460  23368493

天津市建设系统考核管理中心

2016年6月15日


文章来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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