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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抓紧做好城乡建设统计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9/07/26303 作者:佚名
导读: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统计和部门服务业统计2015年年报以及2016年快报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15〕104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我省城乡建设统计和部门服务业统计2015年年报和2016年快报工作。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住建委(住建局)、武汉市城管委、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园林局、水务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乡建设统计和部门服务业统计2015年年报以及2016年快报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15〕104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我省城乡建设统计和部门服务业统计2015年年报和2016年快报工作。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城市(县城)、村镇建设、部门服务业统计
城市(县城)、村镇建设和部门服务业统计的统计内容、统计范围、报表填报方法、数据处理等均严格按照《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5]113号)的要求执行。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1、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和部门服务业统计报表:由各市(州)住建委汇总、审核后上报。武汉市年报由武汉市城建委协调汇总武汉市城管局、园林局、水务局报表数据后上报。年报电子版和年报综合报表纸质版按照报表制度规定的表式于2016年3月5日前报送至省厅计财处。

2、2016年城市建设统计年快报:以电子版形式于2016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省厅计财处。

3、村镇建设统计报表:由各市(州)住建委汇总、审核后上报,年报电子版和年报综合报表纸质版于2016年3月7日前报送至省厅村镇建设处。
纸质报表统一用A4纸打印,按城市、县城、村镇分别装订,并加盖公章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在报年报数据的同时,要对较大变化数据及原因等进行说明。

省厅计财处联系人:熊菊珍  电话:027-68873085
电子邮箱:2272762342@qq.com

省厅村镇处联系人:蒋红翠   电话:027-68873059
电子邮箱:690833241@qq.com

三、报表制度及汇总软件下载请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统计信息//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页面,下载报表制度和填报软件。

软件技术咨询单位: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山 朱文喜
话:15801212998,18601028731

四、要求

1、城乡建设统计是一项常规统计,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级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继续组织做好该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准确、及时、完整填报数据,规范报送报表。具体负责城乡建设统计的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基础数据的调研、审核工作,严格把关,杜绝错报、漏报、不报行为,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2、部门服务业统计基础薄弱,各级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与当地统计部门沟通和协调,争取支持,共同做好服务业统计报表。

3、各单位在报送年报数据时,必须同时报送年报编报说明,对报表中数据上下年比较出现较大变化的部分说明其原因。

联系人:

省住建厅计划财务处:熊菊珍  电话:027-68873085  电子邮箱:2272762342@qq.com

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蒋红翠  电话:027-68873059  电子邮箱:690833241@qq.com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


文章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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