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推荐全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的通知
川建价发〔2017〕30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规范我省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和造价咨询计价争议专家评审的造价专家抽取工作,发挥我省工程造价行业专家作用,经研究,决定组建全省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主要任务
(一)为我省草拟的工程造价重大政策提供咨询意见;
(二)参加我省造价咨询企业动态核查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工作;
(三)参加造价咨询计价争议专家评审工作;
(四)参加新定额及其新技术、新材料的补充定额编制工作;
(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推荐入库专家人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德,责任心强,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且主管或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十年以上。
(四)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推荐本单位专家名额。
(二)全省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推荐本单位专家一名。
(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企业等专家推荐名额由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自行确定并通知。
四、填报要求
(一)各单位于2017年8月4日前将《工程造价专家信息备案登记表》Excel电子文档传送至省造价管理总站电子邮箱。
(二)在市、州工商注册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推荐的建设单位、设计、施工企业等,于2017年8月4日前将加盖单位印章的纸质版《工程造价专家信息备案登记表》报送市、州造价管理机构。
(三)在省工商局注册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省造价管理总站推荐的建设单位、设计、施工企业等,于2017年8月4日前将加盖单位印章的纸质版《工程造价专家信息备案登记表》报送至省造价管理总站604办公室。
(四)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本单位及收集的当地其他单位的纸质版《工程造价专家信息备案登记表》及初审意见,于2017年8月11日前报送省造价管理总站604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省总站电子邮箱:scuzzy@126.com
联 系 人:王婷玉 联系电话:028-83332590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