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西藏:积极发挥抵押补充贷款政策优势加大我区棚户区改造力度

2019/08/02483 作者:佚名
导读:结合我区实际,区住建厅与农发行西藏分行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棚户区改造贷款合作机制,下发《关于发挥抵押补充贷款(PSL)政策优势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区住建厅积极发挥抵押补充贷款政策优势加大我区棚户区改造力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大棚户区改造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住建厅与农发行西藏分行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棚户区改造贷款合作机制,下发《关于发挥抵押补充贷款(PSL)政策优势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住建厅强调,抵押补充贷款(PSL)是人民银行新型货币政策工具的重大创新,具有显著的长期、稳定、低成本优势,利率远低于市场利率,能有效降低企业和项目融资成本。

住建厅明确,抵押补充贷款(PSL)支持范围为列入自治区年度计划的棚改项目,包括城中村(农村危旧房)、国有林场棚户区、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授权公司自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融资模式;贷款主体为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贷款利率和期限均执行抵押补充贷款优惠政策;贷款方式采用抵押、保证或质押担保方式;贷款方式采用抵押、保证或质押担保方式。

住建厅要求,一是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及时向农发行西藏分行提供项目清单,配合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评审、发放等相关工作;二是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细化项目清单,积极与农发行西藏自治区分行进行对接联系,完善项目贷款实施方案;三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金融监管制度和农发行信贷管理要求,做好贷款资金的使用和偿还工作;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督促地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强对贷款资金的使用监管,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2016-03-31


文章来源:西藏自治区建设网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