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上海市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管理规定》起草情况说明

2019/08/07864 作者:佚名
导读:,经与上海市技监部门沟通核实相关许可要求,以及多次征求相关协会、检验检测机构、施工企业机管部门代表意见后修改,于2017年9月形成《上海市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管理规定》送审稿。

一、起草背景

依据沪建建管(96)第247号、沪建建管(98)第43号和沪建建通质字(2001)第003号文件相继批准成立上海众建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等三家本市实施并进入安全监督网络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验收前监督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三家机构从事一线检测人员共80人(13+27+40),其中检验师8人(2+2+4)、检验员32人(4+7+21)。

另外,截至今年9月全市登记备案可用塔式起重机15983台、施工升降机14184台,实际在用塔式起重机4138台、施工升降机2819台。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开放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市场,在2016年10月由委质安处牵头,市安质监总站负责起草了《上海市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管理规定》,经与上海市技监部门沟通核实相关许可要求,以及多次征求相关协会、检验检测机构、施工企业机管部门代表意见后修改,于2017年9月形成《上海市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管理规定》送审稿。

二、起草依据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三、主要内容

本规定共四章二十条。

第一章为总则,规定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管理宗旨。

第二章为检验检测机构登记发布,对检验检测机构登记内容和市住建委发布周期作了明确。

第三章为检验检测活动,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业务范围、检验检测质量内部管理体系、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行为规范作了规定。

第四章为动态监管,对检验检测活动的过程监管作了分工安排,明确了检验检测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和行政处罚的法规依据;以及行业诚信考核的相关要求。

四、主要特点

(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实行登记承诺、专家评审后发布《上海市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发布周期为一年。

(二)明确承诺要求,形成书面承诺书。若违背承诺内容,明确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作出相应处罚。

(三)明确实行登记的八项条件。

(四) 检验检测活动实施信息化监督管理。对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行为利用网络信息系统实施事中事后记录;对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事中事后动态监管诚信考核,既市场放开又宏观调控,实行优胜劣汰机制。


文章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