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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统计管理办法》解读

2019/08/07525 作者:佚名
导读: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增强统计服务能力,我们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统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增强统计服务能力,我们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制定了《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统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办法》起草的背景

制定该《办法》,主要有两方面现实需要。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的要求。近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就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也出台了多个高规格文件。去年8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中央深改组相继通过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明确了许多重大统计规则;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也连续出台了规范统计工作的意见和管理办法,提出了加强统计工作,深化统计改革的路径措施。在此背景下,我厅适应新要求,制定出台该《办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二是解决现实问题、更好服务大局的需要。统计数据在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领导科学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工作机制有待健全。住建行业点多面广线长,越到基层,分支越多,部分县市由于机构职能界定不清晰,体制机制不顺,数据搜集的难度比较大。第二,数据质量有待提高。当前,我们的统计工作还不够规范,重复统计、漏统的现象仍有发生,数据质量还不能令人信服,住建统计数据的权威性还没有充分建立起来。第三,统计力量亟待加强。目前住建系统统计队伍稳定性不高,人员变动非常频繁,特别是基层部门基本没有专职的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的延续性和数据质量造成了很大影响。同时,住建行业涉及民生保障、生态建设等领域,各级关注度日渐提高,对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精准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出台制度性文件,对统计工作加以规范,进一步提升服务决策、服务大局的能力。

二、《办法》起草的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

(二)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办发〔2016〕76号)(秘密)。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6章30条,约计4100字。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统计的基本任务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责。第二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机制、统计综合管理机构和有统计任务的相关业务机构的职责、统计人员的配备要求以及统计机构和人员的职权、职责等。第三章《统计调查管理》。明确了统计调查项目设立的原则、流程和标准,并对行业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与维护、统计信息化建设、政府购买统计调查服务等提出了要求。第四章《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明确了基层单位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设立要求、统计资料的归档和保存、统计资料公布的程序与要求、统计资料的应用以及统计信息公开等。第五章《监督检查》。明确了统计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求以及违规所承担的责任。第六章《附则》。

文章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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