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张掖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9〕63号
现将《2019年张掖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2019年张掖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9年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利企便民、转变干部作风等要求,按照“立足实际、解决问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总体思路,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以加快审批、联通数据、完善监管、优化服务为重点,以“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全力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下功夫打造好发展软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适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在积极承接省政府新一批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根据县区承接能力,进一步探索市权县行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市级部门直接审批、核准的事项,把县区切实需要且能够承接的事项全部下放,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事项“预下放”制度,提高放权的协同性。深入推进精准放权、协同放权,对下放事项创造条件,保障基层接得住管得好。组织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梳理市县两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形成清单。(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省政府公布的各层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符合全省统一标准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快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与省上相统一。制订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价工作办法,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8月底前)
3.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进行窗口优化、办理流程优化,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市县区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5个、1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巩固提升环评制度改革。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89号),在巩固环评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集中审批、集成服务、信息共享、网上通办的审批、服务、监管体系。率先在全省启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5.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国家要求和《甘肃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8〕203号),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以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严格将企业登记注册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6.深入推行登记注册无纸全程电子化。全面落实《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8〕115号)。在继续实施“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的同时,实现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应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7.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在全面梳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各环节、各事项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注销登记材料,降低公告成本,压缩公告时间,分类提出企业建议注销办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办理,着力破解企业注销难题。(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三)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8.全面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真正实现“非禁即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9月底前)
9.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和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94号)和《张掖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18〕139号),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和清单化,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并联审批。加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全面建立“审批少、流程优、机制活、效率高、服务好”的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体系。(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0.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承诺制。按照《甘肃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等5个实施方案,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改革,大力推行“模拟审批”“容缺受理”“区域评估”和“企业投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服务代办制”,切实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强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服务功能。(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9月底前)
11.探索推进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公共审批服务政策的集中配置。强化区域系统集成,逐步探索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整合,加强调查研究,在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民乐生态工业园区指导开展差别化放权试点,摸清公共服务政策的园区供给底数,加快公共服务政策的区域协同整合,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实行园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政策配套集成,有效解决企业落地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切实加快项目落地。(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园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年底前)
12.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认真梳理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中存在的审批环节多、耗时长、跟踪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编印全市招商引资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加大协调服务和跟办督办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难纾困,推动项目落地。(牵头部门:市招商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年底前)
13.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省政府要求,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优化再造审批流程。上半年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对改革中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关,扎实推进“四个统一”,加快建设“多规合一”的业务协同平台。(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6月底前)
(四)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费
14.按照国家关于减税工作的相关要求,将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对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适时公布更新全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坚决整治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6.全面梳理政府定价目录内容各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对政策明确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收,年内开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专项检查,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
17.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研究制定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组织力量对市场主体开展监管。统筹推进张掖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按照省上要求,实现与国家省上系统的全面对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9月底前)
18.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张掖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等平台深度融合,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和共享力度。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保险、房地产、医疗、旅游、科技、家政等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六)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19.大力推进“网上办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将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甘肃政务服务网办理。进一步压减网上办事流程和环节,争取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0%以上。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积极探索“不见面审批”。(牵头部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0.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要求,完善各级综合性政务大厅“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中服务模式,7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牵头部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1月底前)
2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办理事项为重点,推动市、县区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牵头部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1月底前)
22.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避免用繁琐证明来回折腾企业和群众。(牵头部门: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1月底前)
23.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各类政务热线,并做好与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平台,形成上下覆盖、部门联动、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体系。(牵头部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9月底前)
24.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绩效评估。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评估系统,对照国家政务服务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网上政务服务进行在线评估。落实国家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快开展“放管服”改革第三方评估。(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七)加快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25.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完善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完善市级政务服务平台门户及移动端,建设完善市级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库、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运维管理、安全中心等业务系统,建设市级政务服务平台数据资源共享服务中心。按照省上要求和时间节点,实现市级平台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通,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逐步实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牵头部门:市信息办;完成时限:11月底前)
26.按照《甘肃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动甘肃省政务外网与政务专网对接整合,打造全市统一的政务外网平台,推动各县区、各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向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对接迁移,为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网络支撑。(牵头部门:市信息办;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底前)
27.持续建设完善张掖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为开展网上信息核验、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质量、实现各级政务服务资源共享互通提供支撑。(牵头部门:市信息办;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底前)
(八)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28.加强乡镇和街道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结合城乡基层治理,聚焦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就近办理。(牵头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1月底前)
29.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办理,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力争使群众不出村(社区)就可办理日常生活中的高频事项。(牵头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九)强化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和监督问效
30.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政府职能划转,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对已发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并实时更新,全面公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和结果等内容;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牵头部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8月底前)
31.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督”。畅通政府门户网、政务服务网、“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手机APP等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受理转办机制,对“放管服”改革等方面发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线索,将进行专项督查,对经查证属实、较为典型的问题,将予以公开曝光、严肃处理。(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2.加大审批违规行为追责力度。对在行政审批和服务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张掖市行政审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举报办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电话、信函、网络和书面举报方式,向市政管办举报。对举报查实的,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靠实工作责任,在重点领域制定可量化、可追溯、可考核的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做到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指导,促进各级协同推进,强化政策集成和措施配套,确保中央和省级的要求落地见效。
(二)做好宣传培训。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堵点”“难点”“痛点”的政策和服务事项,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增强群众与企业的知晓度和获得感。紧扣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分阶段、分批次对各级公务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力争做到全覆盖。
(三)狠抓工作落实。紧盯“八种病相”,坚决整治“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一招鲜”。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正确处理督促检查与协调指导的关系,将工作重心放在发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培训指导服务上,对成效显著的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严肃问责,确保各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