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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禁止抽签、摇号确定中标人!

2022/04/265665 作者:苏州市住建局、无锡市住建局
导读:4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标投标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作指引》,《指引》明确禁止抽签、摇号确定中标人等,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标投标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作指引》,《指引》明确禁止抽签、摇号确定中标人等,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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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2020年8月31日,江苏省住建厅印发《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意见》,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2月25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本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明确:

中标候选人不再排序

第四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后的10日内,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报价为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的,将否决投标

第四十五条 评标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综合评估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性工程建设、货物采购项目,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经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技术要求复杂的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或者服务采购项目,一般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的报价为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也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后进行确认。

第四十六条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在评标中可以作为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此前,浙江、江苏、广东、宁夏等地也发布通知,严禁抽签、摇号确定中标人。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标投标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作指引》具体内容如下:

0 1

招标计划发布

0 2

资格预审文件编制

0 3

探索评定分离


文章来源:苏州市住建局、无锡市住建局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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