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土地出让住房全装修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发布土地出让公告的市本级商品住宅用地出让项目执行新标准,这标志着南昌市今后拿地的商品房项目的住房装修销售将执行最新限价标准。
《通知》明确,南昌市对企业选择全装修住宅的项目调整装修销售价格限高标准:具备地暖系统和中央空调的新建商品住房,装修销售价格控制在2500元/平方米以内;具备地暖系统或中央空调的新建商品住房,装修销售价格控制在2000元/平方米以内;不具备地暖系统和中央空调的新建商品住房,装修销售价格控制在1500元/平方米以内。具体由企业按3个档次标准自行确定后报备公示。
同时,《通知》规定暂不设定项目建设全装修住宅比例条件,允许企业自行确定住宅项目全装修比例。对企业选择全装修住宅的项目,开发企业应针对选择的装修档次标准建设对应全装修样板房,并在销售现场和样板房现场公示《装修标准材料及设备清单明细》(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材料及设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内容);《装修标准材料及设备清单明细》应作为附件体现在《商品房销售买卖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