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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2/05/194518 作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导读:现将《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现将《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1日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加快数字经济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场景应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在创新场景应用方面积极作为,用数字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加快数字技术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广泛应用,大力推进智慧城管、智慧社区、智慧家庭、智慧水表、智慧路灯等建设,加快城市管理平台、CIM平台建设和BIM技术运用。

到2023年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用数字技术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用数字技术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行业“统一平台、数据共享、协同高效”。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CIM基础平台建设。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推动城市物理空间数字化和各领域数据、技术、业务融合,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和智慧化。结合我省实际,兼顾实用性、兼容性、稳定性、可扩展性等基本原则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修订版),加强与BIM等相关领域标准的衔接。2025年底前,省级CIM基础平台和地级市CIM基础平台基本建成,初步形成统一的、依行政区域和管理职责分层分级的CIM基础平台。地级市CIM基础平台应具备基础数据接入与管理、BIM等模型数据汇聚与融合、多场景模型浏览与定位查询、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管理、支撑“CIM+”平台应用的开放接口等基础功能。省级CIM基础平台应具备重要数据汇聚、核心指标统计分析、跨部门数据共享和对下一级CIM基础平台运行状况的监测等功能。

(二)推进“CIM+”平台应用。推进CIM基础平台在城市建设管理和其他行业领域的广泛应用,构建丰富多元的“CIM+”应用体系。积极推进CIM基础平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交互,支撑工程建设项目BIM报建及计算机辅助审批,积极探索CIM基础平台在城市体检、城市安全、智能建造、智慧市政、智慧园林、智慧水务、智慧社区以及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的应用,积极拓展CIM基础平台在其他行业领域的智慧应用。到2025年,全省设区市智能水表安装率达到65%、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实现智能水表安装全覆盖。有条件的城市统筹推进道路桥梁、地下管网、公共空间、楼宇建筑等重点部位感知设施部署,建设智能停车设施、智能电杆等感知终端,构建城市立体“神经网络”。

(三)“智慧城管”提速升级。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城市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的创新,按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CJJ/T312-2021)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CJ/T545-2021)要求,优化现有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综合评价、数据交换、应用维护系统,新建监测分析系统、决策建议系统。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基本建成,构建形成国家、省、市三级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体系,城市运行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

(四)推进“智慧工地”创建。以安全、进度、质量、绿色施工等现场管理需求为出发点,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BIM等新技术,实现“人机料法环”等要素全面感知、互通互联、信息共享、决策分析、风险预控,打造多层级多维度的“智慧工地”,助力工地协同化智慧管理、精益化智慧生产、一体化智慧监控、精细化智慧服务。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智慧工地”创建评价办法,指导全省各地制定细化方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样板引路、示范先行原则,确立一批示范企业、示范项目,以点带面促进“智慧工地”建设。积极鼓励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参与“智慧工地”创建活动,可将“智慧工地”作为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评价因素之一,将“智慧工地”创建示范工程作为企业良好信用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在建项目参与“智慧工地”创建活动的覆盖率超过30%。

(五)稳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强化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按照《智慧城市建筑及居住区第1部分:智慧社区建设规范》要求,以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为主要目标,以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为基本要求,以绿色智慧、文化彰显为基本特征,以和谐共治、创新创业为发展方向,到2025年底,完成20个左右高品质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建设新模式和典型经验做法。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等部门,持续推进高品质智慧社区建设试点。结合城市更新、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绿色社区创建,统筹推进试点社区基础设施、康养服务、文化教育、绿色生活、和谐共建、智慧服务、智能硬件等设施建设,开展社会保障卡在楼宇管理、社区服务、适老服务的应用。建立评估机制,总结建设试点经验,完善《江西省高品质智慧社区建设指南(试行)》。

(六)培养BIM技术应用示范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政府投资工程应用示范,在建筑领域普及和深化BIM应用,提高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安全、环保、节能,增强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能力,塑造建筑业新业态。到2025年末,我省建筑行业主要的勘察设计单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咨询服务和物业管理等单位,按照项目数量计算,BIM应用率达到80%。

(七)开展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评选。从2023年1月1日起,申报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绿色建筑科技示范工程、十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项目的招投标、设计、施工必须采用BIM技术。到2025年建成一批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管理全流程应用BIM技术的示范项目。每年评选10至20个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

(八)探索BIM技术应用激励机制。对采用BIM技术应用的总承包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应给予加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考虑在下一版“在赣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良好信用认定及评价标准”中适当增加勘察设计企业应用BIM技术的分值。推行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施工BIM技术应用,研发推广BIM构件从深化设计、工程建造、现场安装全程信息共享和联动体系,探索基于建筑全生命周期和全流程建造的“机器人”互联智能化建造和管理生产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结合领域特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精细化、专业化、赛道化”的思维,建立推进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人才培养。重视数字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把人才作为支撑数字产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建立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储备相关专业人才。支持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共享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与职业院校开展产教融合,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三)做好宣传引导。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社区组织作用,开展加快发展数字产业政策宣传贯彻、技术指导、交流合作与成果推广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营造数字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文章来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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