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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22年来首次大修;4月建筑材料价格同比上涨9.1%

2022/05/194585 作者:建筑行业交流中心
导读:2000年开始施行的《招标投标法》即将迎来大修。据悉,修订已经明确列入《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次修订重点包括最低价中标、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等。

《招标投标法》即将迎来大修,中标候选人不再排序

2000年开始施行的《招标投标法》即将迎来大修。据悉,修订已经明确列入《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次修订重点包括最低价中标、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等。

其中,《招标投标法》原第四十条修订为:

第四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集体研究并分别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不超过三个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对每个中标候选人的优势、风险等评审情况进行说明;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排序的外,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结合对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进行复核的情况,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二十日内自主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应当科学、规范、透明。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原第四十二条修订为:

第四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应当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必要时采取对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等进行修改或者其他相应措施后,依照本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可以开标、评标,或者依法以其他方式从现有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所有投标再次被否决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异常低价竞标将受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国家鼓励招标人将全生命周期成本纳入价格评审因素,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全生命周期内能源资源消耗最低、环境影响最小的投标。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关于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的分包(有些文件提法为“总承包的再发包”)没有上位法明确支持、当前规定法律层级不够的问题,在本次修订案中,也有了明确的修改意见。

此次修改为: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中标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国家对工程总承包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的分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中标人可以自主确定分包人。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县城城镇化,基建迎来新红利

5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发展目标为:到2025 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县城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补强,一批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匹配,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市政设施基本完备。

其中基建相关的主要内容包括:1.完善市政交通设施。2.畅通对外连接通道,扩大干线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等覆盖面,引导有条件的大城市轨道交通适当向周边县城延伸。3.加强老化管网改造。4.推动老旧小区改造。5.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推进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提标改造。

安信证券认为,建筑行业基本面整体向好,尤其基建央企和地方基建龙头订单快速增长,助力业绩改善,将率先受益稳增长目标下的基建需求释放。

国家统计局:4月建筑业保持扩张

国家统计局4月30日消息,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高级统计师赵庆河解读2022年4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时表示,4月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41.9%,低于上月6.5个百分点,非制造业经营活动总体继续放缓。其中,建筑业保持扩张,对经济社会恢复发展起到一定支撑作用。

具体而言,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2.7%,低于上月5.4个百分点,仍位于扩张区间。其中,土木工程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61.0%,连续两个月位于高位景气区间,且新订单指数为52.3%,延续扩张走势,表明随着部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土木工程建筑业保持较快施工进度。

国家统计局:4月,建筑材料价格同比上涨9.1%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数据指出,2022年4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8.0%,环比上涨0.6%;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10.8%,环比上涨1.3%。

其中,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环比上涨0.1%,同比上涨9.1%。

住建部:发布2022年第十五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

5月11日,住建部官网发布第十五批一级建造注册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指出,根据相关规定,经审核,14307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央行:大力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转型和改造工作

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指出,宜根据《“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持续提升建筑效能,大力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国家发改委:取消对外地投标人的不合理限制

5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政府采购交易规则。

清理取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投标人设置的招投标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上海:建筑工人因疫情防控被隔离,施工单位应支付工资

5月12日,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建筑工人人工费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

因被依法采取隔离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建筑工人(包括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施工单位应当参照指引有关规定按正常劳动支付隔离期间的工资。

因政府依法采取防控措施导致建设工程停工,工程现场不能正常开展施工作业的窝工建筑工人,施工单位应当参照指引有关规定与其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放生活费。

我国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企业仅有88家

近日,《中国建筑设计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引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指出,截至2022年4月,我国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企业仅有88家,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企业共202家,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 建筑工程 ) 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人防工程)甲级分别有超过450家和217家,工程设计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企业242家。

多地规定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5%。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5月1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海南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2022年,海南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不低于60%;到2025年,海南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大于80%。

深圳市住房建设局、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深圳将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万平方米,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全市新建建筑面积的60%。


文章来源:建筑行业交流中心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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