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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职称人员不足,超一半企业不合格!逾期不改注销资质!

2022/08/174426 作者:广东省建筑管理
导读:相关企业必须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逾期不整改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资质等级标准的,我局将依法注销相关资质证书并在我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告。

近日,惠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2022年上半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告》。

随机抽查企业10家,核查结果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4家,合格率为40%,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6家

主要问题:注册建造师、职称等人员数量不足

整改:

  • 相关企业必须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

  • 逾期不整改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资质等级标准的,我局将依法注销相关资质证书并在我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告。

附原文: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告

为深化我市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2〕395号)精神,于2022年6月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对2022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对象随机抽查,组织开展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基本情况

本次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查企业10家,核查结果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4家,合格率为40%,其中注册人员数量满足要求的有7家,占70%。中级职称人员数量满足要求的有6家,占60%。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6家

二、核查发现的问题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住建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要求,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发现存在问题如下:

(一)企业主要人员方面

1.部分企业注册建造师等注册人员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未按标准配置齐全;

2.部分企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未按标准配置齐全;

3.技术负责人和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部分企业未提供或提供已缴纳社保的人员在“三库一平台”无相关信息资料。

(二)部分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质核查材料。

(三)个别企业更换了联系人员或地址,但未在“三库一平台”中及时更新企业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三、整改要求

(一)相关信息不全的建筑业企业要及时在“三库一平台”中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完整;

(二)主要人员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建筑业企业,要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进行整改;

(三)列入限期整改的建筑业企业,要求整改到位后方可办理合并、重组、分立等业务。

对被列入人员不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一个月。相关企业必须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整改期间,不受理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业务。逾期不整改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资质等级标准的,我局将依法注销相关资质证书并在我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告。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加大对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力度,凡在我市取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我局将建立资质动态核查长效机制,不定时抽查已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公示,及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1日


文章来源:广东省建筑管理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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