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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试行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2023/04/1818301 作者: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导读:为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有效联动,提升我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金华市建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金华市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试行办法》等四个规范性文件。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有效联动,提升我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金华市建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金华市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试行办法》等四个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过程

2022年11月,我局起草《金华市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试行办法》《金华市施工现场“红”“黄”牌警示管理试行办法》《金华市建筑工地班前会议管理实施细则》《金华市建筑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试行办法》等4个规范性文件初稿。在集中汇总、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了《金华市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试行办法》等4四个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12月27日开始,向县(市、区)建设局及通过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1月13日通过法制机构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1月19日经局党委会审议同意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金华市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试行办法》共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

1.第一条主要包括两场联动含义及有关规范范围等方面的规定;

2.第二、三条主要包括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两场”联动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区域和职责等方面的规定;

3.第四条主要包括“两场”联动具体内容等方面的规定;

4.第五、六、七条主要包括信用扣分标准、限制招投标时间和相关责任人员集中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规定;

5.第八条主要包括行政处理决定方式、当事人申辩权等方面的规定;

6.第九条主要包括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两场”联动情况上报及公布等方面的规定;

7.第十、十一条主要包括建设单位责任问题处理和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8.第十二、十三条主要包括解释权和实施时间等方面规定。

(二)《金华市施工现场“红”“黄”牌警示管理试行办法》共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

1.第一、二条主要包括《试行办法》名称适用范围和含义解释等方面的规定;

2.第三、四、五条主要包括红黄警示牌工作责任主体、悬挂程序、警示时间等方面的规定;

3.第六条主要包括悬挂黄牌警示的违规行为范围;

4.第七条主要包括悬挂红牌警示的违规行为范围;

5.第八条主要包括红黄警示牌摘牌和问题复查等方面的规定;

6.第九条主要包括被悬挂红黄牌警示工地违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7.第十、十一条主要包括解释权和实施时间等方面规定。

(三)《金华市建筑工地班前会议管理实施细则》共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

1.第一、二条主要包括班前会议含义解释和适用范围等方面的规定;

2.第三、四、五条主要包括班前会议参与人员、实施时段、召开流程等方面的规定;

3.第六、七条主要包括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执行情况检查、签到、线上交流群建立等方面的规定;

4.第八、九、十条主要包括班前会议台账收集、归档、保存等方面的规定;

5.第十一条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班前会议职责等方面的规定;

6.第十二、十三、十四条主要包括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班前会议监督检查开展、核查次数、核查的主要内容等方面的规定;

7.第十五、十六、十七条主要包括违反《实施细则》规定行为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8.第十八条主要包括解释权、实施时间等方面规定。

(四)《金华市建筑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试行办法》共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1.第一条主要包括《试行办法》适用范围等方面的规定;

2.第二、三、四、五、六条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实名制考勤管理、考勤设备设置、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设置、起重机械运行监控设备设置、扬尘监控设备设置、监控设备拆除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3.第七条主要包括建筑工地“浙里建”系统应用等方面的规定;

4.第八条主要包括信息化系统和设备故障异常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5.第九条主要包括设备管理台账和数据资料存储等方面的规定;

6.第十条主要包括各方建设主体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项目信息化应用检查等方面的规定;

7.第十一、十二条主要包括违反《试行办法》规定行为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8.第十三、十四条主要包括解释权和实行时间等方面规定。

四、实施日期

以上4个规范性文件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读

解读人:吴军峰 0579-82464626


文章来源: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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