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41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条件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河源市金源工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申请资质(详见附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所公示的企业有不同意见的,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直接到我局行政审批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沿江东路2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8室,联系电话:0762—382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