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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4/1915651 作者: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导读:2022年7月1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存在四个方面共41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担起巡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把落实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书记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各项整改工作。各党组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牵头抓实整改,注重突出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勇于刀刃向内,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细化措施狠抓整改。7月12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36条,形成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清单,各责任领导、承办部门(科室)对标对表推进整改,切实做到目标任务明确、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明确。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认真推动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新制订和完善13项管理制度,进一步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四)立行立改成效明显。经过三个月集中整改,巡察反馈41个问题均有序整改并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22年10月20日,已完成整改事项23个,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事项18个。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浅表化、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阶段来我局召开党组会1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会前做好计划、准备充分,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7篇,并对应“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燃气管理方面)。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①2022年7月,我局向市委编办请示增设燃气管理科和增加人员编制。

    ②已于2021年9月在揭阳产业园协助用气企业设置临时点供设施(瓶组站)用于解决企业用气问题,委托揭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燃气安全运营管理,确保企业有气可用,安全用气。

    ③推进修编《揭阳市区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将揭阳产业园及霖磐镇等有关燃气供应纳入市区燃气规划一并统筹解决。

    ④揭西县已完成《揭西县城乡天然气输配工程项目建议书》《揭西县城乡天然气输配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前期工作,进一步督促揭西县加快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招标。

    ⑤督促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加快相关供气管网建设,尽快落实与相关用气企业、居民住宅小区管网接驳并供气。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仍然存在突出短板。

   (1)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

    揭阳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数据已于7月28日通过省级质检核查,该项任务已完成。

   (2)市住建局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已建立我市创建绿色社区工作通报制度,定期每月通报各县(市、区)创建情况。阶段来,全市已有59个社区完成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完成率为77%。

   (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全市住房建设系统预算支出进度指导监督不够,导致我市住建系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支出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①督促各县(市、区)加快住建系统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并就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项目补助资金支出问题向榕城区政府发出《提醒函》。

    ②已制定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台账,每月定期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③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清理收回沉淀资金的通知》(粤建计函〔2022〕479号)要求,经致函市财政局,市财政局通过年终往来资金清算收回榕城区财政局2021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项目补助)108万元。

    ④自8月16日起,局分管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惠来县公有房产管理中心、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开展督查调研,督促各地加快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安居工程资金支付工作。截至目前,榕城老旧小区项目马牙片区建设进度100%、飞燕片区建设进度89%、榕湖片区建设进度46.5%,已向榕城财政局申请资金支付680万元;2021年安居工程资金自今年以来共支付116.19万元。

   (4)城镇管道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①推进修编《揭阳市区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已印发实施《惠来县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

    ②已印发实施《揭阳市区燃气管网建设经营管理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督促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抓紧制定、完善《“十四五”揭阳市区城燃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揭阳市区新建天然气管道525公里目标。推进编制《揭阳市城市燃气管道工程建设优化报建审批程序》《关于推进揭阳市区公福用户实施天然气“瓶改管”的通知》《揭阳市区老旧居民小区管道燃气改造建议方案》。

    ③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快城镇燃气管网建设,2022年以来累计新建燃气管线约86.18公里。“市市通”接驳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已编制项目可行性(代初步设计)报告初稿,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已公示完毕。加大天然气推广使用力度,提高城镇居民天然气普及率,截至目前,全市城镇居民天然气普及率约17.12%。

    ④督促中海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与国家管网集团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储气设施,达到国家规定“年用气量5%”储气能力要求,解决储气能力不足问题。

   (5)落实住房保障决策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①督促指导责任单位认真梳理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原因,分析症结并研究解决措施。

    ②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尽快做好原房管局资产划分工作的通知》(揭市财资〔2022〕15号)要求,我局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协调原房管局资产划分工作,将按照“资产随职能和人员走”原则对原房管局资产进行划分并提请市政府审定,明晰相关产权,根据《揭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办理“揭阳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产权属”登记。

    ③8月中旬,局分管领导带队到揭东区、普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开展督查调研,督促各地加快解决未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普侨区80套公租房资产登记工作。

    3.履行职责不到位。

   (1)推动复杂疑难问题解决不力。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①6月24日已对162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等退休待遇和26名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保、医保、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进行发放及缴纳。

    ②8月16日,局分管领导带队到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开展调研,研究如何解决差额部分问题。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已起草制订解决方案。

   (2)履行部门管理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①加强商品房违规预售线索掌握方面:局门户网站已设立房地产市场管理专栏,面向社会公布投诉渠道,及时公布涉房地产管理有关政策规定。

    ②强化无证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管方面:一是揭阳市整治非法混凝土工作专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2家涉嫌非法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实地核查,并向属地主管部门发出《关于对非法混凝土站进行控停、取缔的通知》,上述2家搅拌站均已断电封停。二是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已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40家,发出整改通知书40份,提出整改要求155条。三是8月21日召开揭阳市混凝土管理工作会议,引导帮助混凝土企业筹备混凝土协会,和各县(市、区)住建局签订预拌混凝土行业管理责任书。四是已设立非法混凝土搅拌站投诉举报电话,在局门户网站和揭阳建设网站公开,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③推进行业专项规划(管理办法》修编方面:一是推进修编《揭阳市区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编制完成。二是《揭阳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已形成初稿。三是《揭阳市区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已不适应我市工作实际,2018年8月31日到期后自动作废,我局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涉及领域严格规范管理。四是已草拟《揭阳市商品房预(销)售现场检查制度》《揭阳市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五是《揭阳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出台主要是针对由政府主导运作的2016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鉴于我市2016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已逐渐基本建成,2019年、2020年度没有新开工棚改任务,“十四五”期间没有新增棚改任务计划,目前没有继续修订的必要。

   (3)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力度欠缺。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一是已落实广东爱*兰建设有限公司按规定整改,对揭阳市高端人才公寓装修项目工程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已落实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就临江北路及临江北路西建设工程项目存在问题要求逐项提出整改措施。项目涉及8棵树木胸径偏小问题,已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重新选择符合设计规格的树木进行补种。三是翡翠湾(一期)项目存在违法分包线索已移交至市城管执法局处理;汇金中心C-01-10号地块一标段土建总承包项目存在违法分包线索已移交至市城管执法局处理。四是已将“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2月末资产质量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有关问题”涉及揭阳市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出借企业资质证书违法线索移交市城管执法局处理。五是已将“普宁市2021年度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涉普宁市实施练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未实行公开招投标违法线索移交市城管执法局处理。六是已将“榕城区2018和2019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涉榕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增建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违法线索移交市城管执法局处理,市城管执法局已发出处罚决定书,合计处罚金额7.792万元。八是已将“揭东区2020年度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的审计移送处理书”涉揭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就污水工程项目增加工程未招投标违法线索移交城管执法部门处理,揭东区城管执法局已发出处罚决定书,合计处罚金额11.84万元。九是8月27日举办建设工程质量现场监理管理培训班,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共60人参加培训。通过普法和实践案例分析,进一步强化监理单位履职履责。

    市代建中心:一是经核查,从施工单位的预算编制,第三方全过程咨询单位的预算初审,送市财政局的预算审核资料及送审结算资料,教学楼楼梯扶手均采用普通方钢计价,最后市财政部门的工程结算定案书也是按普通方钢结算。二是经核查,该项目教学楼的楼梯扶手施工图设计用料为普通方钢,实际施工用料为普通方钢,现场监管人员也按普通方钢进行管理,但由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竣工图时不够仔细认真,错将普通方钢扶手标注为不锈钢方通扶手,且监理人员在审核竣工图的时疏忽大意,没有认真核查该大样图的细节,造成施工图及现状扶手与竣工图不相符。已责成施工单位对方钢扶手个别生锈的地方进行整修,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项目保修期内的维护义务。现已全面整修维护完毕。三是经核查,储油罐为施工单位外购定制产品,施工单位计划不周,没有提前定制,竣工验收时,产品未制作完成,无法安置到位。工程竣工验收后,代建中心及相关单位疏于管理,未有跟踪落实,经巡察组巡查指出后,已落实施工单位将储油罐已安置在教师宿舍地下室发电机储油间指定位置。

    4.意识形态领域存在薄弱环节。

   (1)市住建局党组在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上存在差距,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存在重视业务工作而轻意识形态工作的现象,以文传文,以会传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①已调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②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各党支部上报上半年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局党组成员、机关支部书记5月30日给支部党员上《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党课。

    ③7月30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全局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会上各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发言,并对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

    ④8月12日,在局党组会上传达学习贯彻市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并就防范涉房地产舆情向意识形态领域传导作出部署要求。

   (2)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月30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判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会上各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发言,并对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

   (3)对网络安全缺乏警惕性和管控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①严格实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保证质量”原则,由各科室填写《市住建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提交分管领导审批,经局办公室确认后正式发布信息。

   ②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登录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参与网络安全培训。

   ③局门户网站普法宣传案例错误表述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漏洞问题已当日整改完成,公积金系统已整体迁移到揭阳市政务云平台。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短板

    1.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有差距,统筹发展和安全不足。

   (1)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①坚持做好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驻局办公人员测量体温并扫“场所码”,要求外来人员进行信息登记。组织相关人员核酸“两天一检”。

    ②已印发实施《揭阳市建设工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从强化外防输入、强化现场防控、强化应急应对、强化宣传教育四个方面对我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落实。

   (2)水污染治理建设工程存在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①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污水设施建设,2022年以来新增城镇污水管网323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污水收集率27%。

    ②加强对6条已完成治理水体的日常监测,已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定时开展水质监测,阶段来水质总体正常。

    ③已督促揭东区加快4座镇级污水设施收尾工作。

    2.违规设立公司,公司内部管理极其混乱。

   (1)某局属事业单位原违规成立有关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公司。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我局进一步指导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暂行)》要求,对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已起草制订解决方案。

   (2)没有对有关物业公司进行有效监督。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落实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按月报送单位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对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财务日常业务开展进行指导,督促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已完成有关物业公司股东变更手续和公司法人、监事的续聘工作,拟进行清产核资,注销公司。

   (3)有关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极其混乱。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指导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暂行)》要求,对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审核。进一步完善有关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支付审批程序监督管理。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已对有关物业公司法人、会计、出纳进行提醒谈话。

    3.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机关工作作风漂浮。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①房管科已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觉悟,并开展谈心活动。局分管领导已对房管科全体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全科室人员落实岗位责任,警醒回应群众诉求,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思想,细致耐心做好群众工作。

    ②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局机关纪委会同办公室、人事科并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协助,对局机关办公大楼各科室、属下事业单位上班情况突击检查,总体良好。

   (2)信访件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①已建立信访平台和来信来访两大类信访件登记管理台账,由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每周定期整理检查,实现信访件闭环管理。

    ②指导督查各科室分别建立台账,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办理,并及时将答复情况归档管理。对未按期办理答复或未及时归档管理的,提请局机关纪委加强监督。

    ③局分管信访工作领导已对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3)发文管理不规范,多个文件缺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已印发《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发文管理制度》,建立发文文件登记管理台账,由专人负责管理,紧紧抓住“申请文号”和“申请盖章”两个环节,实现发文文件实时归档。同时每周定期整理检查,及时查漏补缺。

    (4)市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就上下班纪律问题对干部职工进行集体谈话。修订完善《揭阳市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考勤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程序,考勤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4.财经监管薄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时有发生。

   (1)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①经对2022年度接待客餐有关会会计账务进行核实,2022年度接待客餐均已按规定记入公务接待费科目。

    ②严格按照《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有关规定,通过公务卡结算方式报销有关差旅费。下一步将严格控制现金支出,规范公务卡结算行为,科学、规范进行账务处理。

    ③局分管领导和市纪委监委驻局派驻纪检组已对财审科负责同志、会计及出纳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按制度办事,按规定办事。

   (2)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极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①已落实各局属事业单位按月报送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进一步督促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理程序。

    ②已督促落实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③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现已改制成国有企业,将严格按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遵守执行。

   (3)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①通过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集中管理并调度使用公车。

    ②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定点维修。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定期报送公务用车使用情况。

    ③就私车公养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涉嫌违规领取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补贴发放程序,每一笔补贴均做到“依规发放”。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三)党的建设有弱项

    1.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待加强。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局党组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①已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小组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进一步压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

    ②8月22日,召开全局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以“自我革命”的政治自觉推动纪律教育,要以“刀刃向内”的政治勇气永葆先进纯洁,要以“动真碰硬”的政治担当确保工作实效。会议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加强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2)未落实《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细则》的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已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将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情况进行公示。已印发我局《廉政风险防控登记》。

    2.体制机制不协调。

   (1)市代建中心管理体制不顺畅。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

    《揭阳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中的“归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管理”指的是行业归口管理。目前市代建中心负责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集中建设管理,代表出资人和使用单位,履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职责,代建项目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批报建,接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监督管理,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2)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编制实名制登记不正常。

    整改情况:已完成。

    经多次协调并向市委编办提交公积金中心有关职务职级更新入编登记材料,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内设机构设置不合规。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

    财务审计科负责对接有关部门对局机关的审计工作并指导直属单位审计工作,不负责局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3.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1)未能严格执行《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①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研究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落实“三个最”的工作部署,以党建为引领,推进各支部紧扣“三个最”,结合岗位职责开展“三亮一创”活动,在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中表现出色、服务到位的岗位创建“党员先锋岗”。

    ②9月6日至7日,组织举办局属党支部书记学习研讨班,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及党章党规党纪,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交流研讨,进一步提升支部书记思想政治认识,增强基层党建工作能力和建设水平,提高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党的组织建设不健全,市代建中心有党组无班子。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市委组织部经过选拔考察,市委市政府已任命姚伟才、陈伟源同志为市代建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中心党组已初步形成,中心党组决策议事会议已逐步召开。市代建中心正在加紧研究制定中心党组决策议事相关制度,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完善后,由中心党组审议通过执行,使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实化,使党的领导落到实处。

   (3)在推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中对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上还做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已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台账,到揭阳万金、金地等市区大型物业企业实地调查,指导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党组织。

   (4)发展新党员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①8月7日举办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会,着力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

    ②9月30日,已确定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正在进行政治审查。

    4.干部队伍建设仍有不足。

   (1)市代建中心人员配备不正常。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已完成3名调动人员的调动。市代建中心协调市人社局已于9月初完成招聘方案备案并上网发布招聘公告,举办专项技术人才招聘工作,2022年10月将进行笔试考试,争取在2022年11月完成此项工作。

   (2)干部队伍梯次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积极向市委有关领导反映实际困难,已向市委编办请示增设内设机构和增加编制有关事项。市委于6月份任命“80后”处级干部1名至我局,8月份选拔配备“90后”副科级干部2名,充实局35至44岁干部梯次结构,有效改善干部队伍梯队建设。

   (3)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022年6月,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转任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填补局消防专业人才空白。积极派员参加省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人员专业素养。举办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培训班,参训人员涵盖各县(市、区)住建局和施工、设计、监理、图审等单位机构相关人员,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消防法律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验收备案工作。

   (4)总工程师未配备。

    整改情况:已完成。

    2022年6月,市政府任命肖标同志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四)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有不足

    1.巡察发现问题个别尚未完成整改。

   (1)2018年12月巡察反馈以来,仍有3个问题尚未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①目前已收集到办公大楼基建项目部分建设资料,按照《揭市财资﹝2022﹞16号》文件要求,整理并报送办公大楼基建项目转固进展情况,下一步将继续积极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项目财务决算事宜,争取尽快完成办公大楼固定资产结转。

    ②积极与市财政部门加强沟通,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以解决债权债务长期挂账问题。

    ③为进一步推进处置市区现有七个问题楼盘存在的问题,致函榕城区政府和创鸿集团,目前正在收集各有关单位意见并起草报告。

    2.审计发现问题部分尚未完成整改。

   (1)揭阳市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全市共有43个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①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发出《关于进一步落实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②已完成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③已完成“普宁市多报完成2019年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633套”和“普侨区未完善福利院公租房土地使用手续”两个问题整改工作。

    ④8月16日起,局分管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惠来县公有房产管理中心,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开展督查调研,督促各地加快推进我市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局党组有力贯彻落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市委的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不折不扣狠抓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坚决立行立改,对标对表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逐项钻研对策,做到短期初见成效,长期全面整改。二是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坚决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注重当前和长远相结合,防止问题重复发生。三是强化担当履职,严格落实好监督责任,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转化整改成效。严格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钱要清退、制度要完善”四项要求,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全面狠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把问题整改成效转化为促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改进作风、深化改革、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切实做到问题整改与抓好主责主业“两不误”“两促进”。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8291693;邮政地址:揭阳市区临江北路东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邮箱:jyzjjbgs8291693@163.com。


文章来源: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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