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通知强调,用人单位要落实职业健康保护的主体责任。用人单位需加强职业健康培训,确保劳动者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同时,用人单位要及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加强健康企业建设和“职业健康达人”活动。
二、加强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
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科学组织实施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工业工人、建筑工人、环卫工人、下水道工人、农民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加强监测项目资金管理、质量控制、技术培训指导,确保年度监测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深入推进职业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通知提出,要以职业病防治院(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机构为科普主阵地,聚焦职业病危害风险高的行业领域、大中小学校教师和职业院校师生、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乡村、工矿企业或第二、第三产业劳动者集中的社区,因地制宜推进职业健康知识“进机构、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
四、加强科普宣传教育与资源建设
通知要求,要打造职业健康科普宣传品牌,搭建科普宣传培训平台,建立职业健康科普专家库,建设省级职业健康科普资源库,积极编制科普宣传作品,建设一批科学权威、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阵地。
五、部门协作与工作指导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强化保障支持,共同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劳动者职业健康科普宣传培训,实现与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等工作的有效联动。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指导特别是对资源薄弱地区的指导力度,动态掌握并及时解决科普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总结:
此次通知的发布,旨在通过跨部门合作,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提升职业健康教育和普及工作,特别是针对重点人群。同时,通过多样化科普宣传,提高全国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素养,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各级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工作,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