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2024年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出通知,对202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2023年服务业统计年报以及2024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快报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根据通知,202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包括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其中,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的统计范围为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关镇),主要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公用事业价格和标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历史文化街区及市政安全等方面。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的统计范围则为建制镇、乡和镇乡级特殊区域,统计内容主要包括村镇基本情况、市政公用设施、房屋建筑和建设投资等。
另外,2023年服务业统计年报的统计范围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以及执行行政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主要统计内容为单位基本情况和主要财务情况。
而2024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快报的统计范围、统计内容与上述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相似,也为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关镇),主要包括人口和建成区面积、供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生活垃圾处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
城乡建设统计工作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级城乡建设统计主管部门需要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确保数据报送和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做到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防止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城乡建设统计工作情况进行持续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给予表扬,对迟报漏报、虚报瞒报、屡次错报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为了更好地完成统计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建设统计主管部门需负总责,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加大统计培训力度、完善数据核查机制、创新数据获取方式,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统计任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这样,我们才能为我国的城乡建设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推动城乡发展更均衡、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