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日志》监管,督促在建项目严格执行《安全日志》制度,自2025年1月起按本通知附件格式和内容记录填写。要加强宣传和指导,把企业、项目《安全日志》填写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必查事项,督促指导施工、监理企业做好每日安全检查、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闭环管理。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认真规范填写《安全日志》,确保填写规范及时、内容完整真实。《安全日志》由施工单位自行打印,并按月份进行装订成册,分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统计表》(每月填报统计一次)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每日填报工作情况),要求项目每名备案专职安全人员分别独立填报并署名。
三、各地、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日志》内容进行优化和细化。推行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记录仪,并使用四川省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时记录隐患,完成每日检查整治隐患信息化管理存档,可作为《安全日志》中“当日检查需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记录。
附件:《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样本)》
http://jst.sc.gov.cn/scjst/otherDocument/2024/11/14/d138aa59e3cc4dc2ba88ecb009751978/files/%E3%80%8A%E5%9B%9B%E5%B7%9D%E7%9C%81%E6%88%BF%E5%B1%8B%E5%BB%BA%E7%AD%91%E5%92%8C%E5%B8%82%E6%94%BF%E5%9F%BA%E7%A1%80%E8%AE%BE%E6%96%BD%E5%B7%A5%E7%A8%8B%E4%B8%93%E8%81%8C%E5%AE%89%E5%85%A8%E5%91%98%E5%AE%89%E5%85%A8%E6%97%A5%E5%BF%97%EF%BC%88%E6%A0%B7%E6%9C%AC%EF%BC%89%E3%80%8B.docx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