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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高”思危 防患未然——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观察

2024/11/181812 作者:苏鸢
导读:在全国消防宣传月之际,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江苏、山西等地纷纷推出了一系列举措,旨在强化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全国消防宣传月之际,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主题,江苏、山西等地纷纷推出了一系列举措,旨在强化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些措施涵盖了从政策制定到实地操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出台详细指导文件、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和组织应急演练等,形成了一个多维度、全方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的意见》,该文件计划于次年的1月1日正式实施。《意见》明确界定了高层建筑的标准,即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7米,非单层厂房、仓库及其他民用建筑的高度超过24米。鉴于这类建筑体积庞大、功能多样,火灾风险显著增加,《意见》强调要加强防火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的质量监督,确保高层建筑的安全性。同时,文件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编制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建设、消防供水系统在内的专项规划,以提高消防设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此外,《意见》还提出了将消防规划融入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确保高层建筑及其周边配套设施的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合理,与当地的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重庆市则通过修订《消防条例》,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管理经验上升到了法律层面。新条例不仅细化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要求明确专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并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管理中的具体职责,还增加了对高层住宅建筑设置消防安全楼长的要求,旨在通过专业的管理和日常的监督,减少火灾隐患,提高居民的自救互救能力。

在实地操作层面,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也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来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例如,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淙城街道联合多个部门成立了检查组,开展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排查整治行动。检查组严格按照“一看、二问、三查、四验”的程序,对消防车道是否被违章占用、物业服务企业如何履行安全职责、高层建筑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组织过逃生演练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将持续跟踪整改进展,确保所有安全隐患得到妥善处理。

除了实地排查和整治外,各地还通过组织消防演练来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的专业能力和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举行了一场高层建筑灭火演练,模拟了一起因违规使用电器引发的火灾,通过设置微型消防站先期处置、辖区力量到场、进攻灭火救援等多个环节,检验了消防救援人员的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演练过程中,消防人员展示了登高救助、内攻搜救、无人机精准灭火等一系列专业技能,最终成功扑灭了火势,完成了救援任务。这种实战化的演练不仅提高了消防救援队伍的实战水平,也为公众提供了一次生动的消防安全教育机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也组织了类似的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指挥部署、火情报告、现场灭火、破拆排烟、被困人员搜救和营救等环节。通过这些活动,参与者不仅学到了如何在火灾发生时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还掌握了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极大地增强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过上述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实际行动,江苏、山西、重庆、四川、辽宁、广东和新疆等地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随着更多创新性措施的出台和实施,相信我国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将进一步提升,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这些努力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也彰显了社会各界共同维护消防安全的决心和行动力。


文章来源:中国建设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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