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砂浆制备应采用经试配调整后的配合比。水泥配料的误差控制在±2%以内,砂、石灰膏和外掺料控制在±5%以内。
2.砂浆中掺入外掺料可改善其和易性,常用的外掺料有粘土膏、电石膏和粉煤灰等。
3.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4.掺用外加剂时,应将外加剂按规定浓度溶入水中,将其溶液与拌和水一起投入拌和,不得将外加剂直接投入拌制的砂浆中。
5.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和,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的拌和时间不少于2min,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少于3min,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不少于3~5min。
6.砂浆的稠度对砖砌体宜控制在70~90mm,对石砌体宜为30~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