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扩大原标准的适用范围,已从原定的住宅、公建(办公、商厦、宾馆)开始推广到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科技馆、展览中心等建筑。
(2)从早期的新建建筑发展到既有建筑的改造亦须提出申报绿色建筑的要求。
(3)从原有的普通建筑到现在发展势头较快的超高层建筑(有些还是城市的标志工程)。
(4)从原有的民用建筑已拓展到工业建筑(已编制完成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并开始试评)。
(5)100个左右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可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项目逐步开始运营标识的认定。
(6)对部分公共建筑不仅获得绿色建筑标识,还要实施能效标识。
(7)绿色建筑已从“四节一环保”发展到建筑碳排放计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