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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合同终止条件

2015/07/09784 作者:佚名
导读: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一人;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一人;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以及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履行。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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