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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关于印发“2015青洽会”有关承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7/221956 作者:佚名
导读: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青洽会”有关承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建计〔2015〕120号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2015青洽会”有关承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有关处室: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5〕52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5〕5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由我厅承办的各项工作,现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青洽会”有关承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相关处室密切配合,认真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我厅承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15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青洽会”有关承办工作实施方案

 

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2015青洽会”)将于6月16日至19日在青海国际会展中心召开。《2015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工作方案》中安排我厅的主要工作任务有5项: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参加展会;组成邀请和招商工作专门小组开展参会邀请和招商项目推介工作,邀请省外客商120人参会参展;邀请并接待湖北省政府代表团;办好绿色、智慧城市专题论坛;招商引资签约10亿元;为切实做好“2015青洽会”的各项工作,现就承办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宽一

副组长:白宗科 姚天玮

成 员:薛长福 杨庆元 马成贵 马淑珍 李 青

白晓杰 赵 平

二、组建工作小组及任务分工

(一)邀请接待组

组 长:薛长福

成 员:白晓杰

邀请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参加展会;组成邀请和招商工作专门小组开展参会邀请和招商项目推介工作,邀请并接待湖北省政府代表团;邀请省外客商120人参会参展;联系“2015青洽会”执委会办公室领取《政府邀请函》、《省长签名邀请函》、《企业邀请函》等有关资料和证件;安排住房城乡建设部、湖北省政府代表团参会代表的食宿及参加各项活动的车辆;协调参会代表与“2015青洽会”执委会的有关工作。4月上旬完成邀请函的发送,并将邀请计划(邀请方式、带队领导、出发时间等)报执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宋西杰,联系电话:0971-6304357 15509718176);5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执委会办公室报邀请结果(邀请函送交情况、反馈意见等);6月14日前完成各相关邀请工作,确定接待日程,领取有关资料证件;6月16日—19日做好接待工作,组织代表参加大会。做好与“2015青洽会”执委会办公室、接待部的沟通衔接(办公室联系人:马晓东,联系电话:0971-6118902 15509716081)。

(二)绿色、智慧城市专题论坛组

组 长:李 青

成 员:孙 强

绿色、智慧城市专题论坛工作由规划处牵头,负责做好论坛的筹划、组织和实施工作。4月底前完成论坛课题、授课专家、论坛时间地点的确定,6月14日前完成参加论坛人员的邀请确定,6月17日做好会场布置、组织人员参加论坛。做好与“2015青洽会”执委会论坛部的沟通衔接(论坛部联系人:万向鹏,联系电话:0971-6152179 13897411966)。

(三)招商引资项目签约组

组 长:杨庆元

成 员:马成贵 马淑珍 赵 平

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工作由综财处牵头,房产处、节能与科技处具体落实。4月底前完成项目的确定;5月10日前完成项目洽谈、成果统计汇总及确定在大会上签约的项目,完成执委会分配的项目签约任务,6月16日—19日组织参加大会签约仪式。做好与“2015青洽会”执委会项目部的沟通衔接(项目部联系人:宋民浩、何 志;联系电话:0971-6315873 15509718130;0971-6150613 13099780727)。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小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领导,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统筹部署,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

(二)各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承办工作所需经费由各工作小组提出预算并报综合计划财务处,由综合计划财务处统一向“2015青洽会”执委会申请。要按照勤俭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经费管理,确保经费支出合理规范。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印发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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