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7/5026-2014)(以下简称《标准》)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标准》要求建筑单位面积采暖能耗将比国家《民用建筑通用设计规范(1980-1981)》采暖能耗降低75%,这标志着该省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并执行节能75%标准的省份。
与明确了居住建筑节能65%标准的《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4-037-2012)相比,《标准》主要有五大变化。一是提高了墙体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及暖通空调系统用能效率要求;二是对窗墙面积比的规定更加严格;三是调整了墙体传热系数计算方法及修正系数;四是提高了外窗气密、传热及遮阳等方面的指标要求;五是增加了“给水排水节能设计”及“电气节能设计”章节。
据悉,《标准》发布实施后,该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对全省设计、图审、工程质监、监理、房地产开发等单位的从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宣贯培训,增强其对新标准的理解和掌握,确保标准得到全面执行,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深入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