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1.1平面控制测量系统应尽量布设成闭合导线,通视条件不好、难以形成闭合环的,可布设成复测支导线。导线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测量规范中二级导线的精度。
1.2导线点应设在通视良好、地基稳固、易于保存的地方,最好是埋置混凝土桩,并有点位中心标志和科学编号。
1.3导线点间距以200~300m为宜。当施工单位不拥有测距仪或全站仪时,导线点间距不应大于100m。
1.4一般情况下,导线闭合差可通过简易平差处理。
2施工高程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2.1施工高程控制点,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以直接水准测量方法测定。鉴于施工单位当前的仪器状况和测绘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宜采用测距三角高程导线作为高程控制。
2水准测量线路应布设成闭合环,或进行往返观测。
2.3水准点位同样应设在地基牢固和易于保存的地方,能利用导线点同时作为水准点的,尽量利用导线点,以方便使用。
2.4高程闭合差可采用简易平差方法处理。
3施工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测量成果,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报审,经监理工程师审准后方可使用。
施工单位应尽力保护好所有测量控制点。万一控制点遭受破坏,应立即书面向监理部报告,并根据施工需要,按测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方案局部恢复或整体重建。恢复或重建的控制测量成果同样须报监理审准。
4施工放样测量
4.1工程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必须以上述经过审准的导线点、水准点为基准。凡不是以经过批准的控制点为基准所进行的测量工作及其成果资料,一律视为无效。
4.2任何测量数据都必须通过校核条件(如正倒镜读数,变动仪器高读数,移动尺子读数,复测,验算,对算等)进行自我校核。凡未经自我校核的测量、计算数据一律视为无效。
4.3施工放样测量精度要求:放样点位相对于邻近施工控制点来说,平面位置误差不大于±50mm,高程误差不大于±20mm。
4.5每个单元工程的放样测量数据,必须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
5工程计量测量
5.1挖、填方类的工程测量是计量的基本依据,根据工程性质及地形特点不同,控制断面的选择要遵照:①必须选择设计图纸有明确标识的点、线、面作为基本控制,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加密)控制;②按测量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确定方案。
5.2各种工程量的测量报告都必须包括:原始状态图和施工后状态图,施工前后的测量必须是相同的控制网站和相同的控制断面。
5.3上报的测量结果必须包括必要的、具明确说明力的计算式和结果,要图、式对应。
5.4各种计量测量的结果必须与“工程量核算与支付申请”同时上报监理部,监理部将在认真核实后才能予以签批。
6工程竣工测量
6.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立即进行工程测量,测定竣工结构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对于水下抛石工程,则须进行水下抛石区域的地形测量或横断面测量。
6.2工程竣工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工程施工放样测量的精度。
6.3对于在施工图中平面位置以坐标表示的结构物,如浆砌石脚槽,浆砌石封顶,防渗墙等,在竣工图中其折点、端点位置必须以坐标表示(不能单纯以长度表示)。
6.4工程竣工测量图纸、资料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