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夯前应对起重设备、所用索具卡环等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试吊试夯,检查各部位受力情况,一切正常方可进行重锤夯实。每天开机前,应检查吊锤机械各部位是否正常及钢丝绳有无磨损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对桅杆等重锤夯实机械应经常检查是否平稳,地面有无下陷,桅杆底部应垫80-100mm木板。
3、吊锤机械停稳,并且对好坑位后,方可进行重锤夯实作业。起吊重锤,吊索要保持垂直;起吊夯锤或挂钩不得碰冲吊臂,应在适当位置挂废汽车轮胎加以保护。
4、重锤起吊后,臂杆和重锤下15m内严禁站人,且不得在起重臂旋转半径范围内通过。非工作人员应远离夯点30m以外,现场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作业区要设警示标志。
5、起吊重锤速度不应太快,不能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重锤脱落;停止作业时,不得将夯锤挂在高空。
6、夯击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壁有无坍塌可能,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7、为减少吊臂在重锤下落时的晃动和反弹,应在起重机的前方用推土机拉缆风绳作地锚。
8、重锤夯实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起重机司机应熟悉信号。
9、干燥天气进行重锤夯实作业,在夯点附近应洒水降尘,起重机应设防护罩,操作司机应戴防护眼镜,以防落锤时飞石、土块击碎驾驶室玻璃伤人。
10、机械工、电工要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得进行电工作业。
11、机械操作要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