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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店基本定义

2022/07/13486 作者:佚名
导读:连锁店是指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 连锁店可分为直营连锁(由公司总部直接投资和经营管理)和特许加盟连锁(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的组成的连锁体系)。后者是连锁经营的高级形式。 连锁店的形式

连锁店是指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

连锁店可分为直营连锁(由公司总部直接投资和经营管理)和特许加盟连锁(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的组成的连锁体系)。后者是连锁经营的高级形式。 连锁店的形式可以包括批发、零售等行业,以至饮食及服务行业都可以连锁式策略经营。

在中国其实早已存在“表面连锁”的实体,但并未冠以“连锁”二字,在改革开放前,众多的经营门店即已存在,只是分属政府部门所管辖,且无竞争,更无经营及利润上的压力,所以也就没有思考突破瓶颈的对策。

事实上中国对连锁业的接触与研究,可说是自1978年改革开放、外商进入中国市场且欲抢占零售市场后,无论政府官员、学者或所谓的企业家才从“谈判”中学习,也因为这无数次的“谈判”经验,

使学者开始研究什么叫连锁业,更兴起学者、专家、官员等赶紧到香港、泰国、日本、美国等地区考察连锁店,而这一考察热潮确保给中国的流通业一个改革的新路,或许因为功力不足,造成相当多的连锁店只是招牌的一致,根本谈不上统一进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规范等连锁店的精髓。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的物品从生产到销售皆有一定的流通管路,也就在这样的体制下,通过学者专家考察后对连锁业的鼓吹,各行各业便吹起了连锁之风,接着号称连锁却无连锁之实,搞了几年下来也尝到苦头,如资金不足、管理技术不佳、配送效率不好等问题,正因为如此才思考开放引进外资在特区及沿海开放的六大城市做“试点”,但在引进的过程中,却有种种的限制。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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