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水闸工程管理通则第七章 经营管理

2022/07/13207 作者:佚名
导读:第7.0.1条 水闸管理单位,在确保工程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管好用好工程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经营,发展生产,增加收入,逐步做到经费自给或自给有余。 第7.0.2条 水闸管理单位,在经营管理中,应实行经济核算,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积累经验,逐步完善经营管理的各项制度。 第7.0.3条 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办法,向用水、用电等单位收费。用水、用电等单位必须向管

第7.0.1条 水闸管理单位,在确保工程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管好用好工程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经营,发展生产,增加收入,逐步做到经费自给或自给有余。

第7.0.2条 水闸管理单位,在经营管理中,应实行经济核算,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积累经验,逐步完善经营管理的各项制度。

第7.0.3条 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办法,向用水、用电等单位收费。用水、用电等单位必须向管理单位交付水费、电费。

对违章引水、用水、超计划用水、严重浪费水量以及不照章交费的单位,催交无效,管理单位根据情况有权限量供水,累进加价收费,直至停止供水。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