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论述内容主要根据轮胎压力表的规程JJG 927-2013以及根据其相对应的校准规范展开, JJG 927-2013是基于JJG 927-1997修订的, 同时采用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OIML) 国际建议R23《机动车轮胎压力表》的部分内容, 从而符合随着经济飞速发展与日俱增的市场需求。
根据JJG 927-2013《轮胎压力表检定规程》4.1, 轮胎压力表的检定首先有给定的量程范围和准确度等级, 然后压力分度值应小于压力表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例如:量程为1.6MPa, 准确度等级为4级的轮胎压力表分度值为0.5MPa) 。然而, 根据我们实际的检测工作中接触到市面上质量层次不齐的轮胎压力表, 通常没有清楚的标记或给定的准确度等级, 就不能出具检定报告, 只能出具含有数据的校准报告, 对选取的检测点给出客观的数据描述。
在日常检测中, 我们通常会或多或少把轮胎压力表和一般压力表的检测混淆, 因为从结构、检测的项目上有诸多相似的部分, 实际上, 区别于一般压力表, 轮胎压力表特有回零机构, 根据规程5.2指针式压力表和标尺式压力表都需要手动归零, 也不存在轻敲位移的检定项目, 两者的不确定度评定也会有所差异。落实到检定点数据记录时, 轮胎压力表和一般压力表存在明显不同, 一般压力表需要记录的是正行程和反行程为一次完整的记录, 而轮胎压力表检定时需要记录的是两次升压的示值, 也产生了检定项目示值变动量ΔpR(各检定点两示值之差) 。
Δp=p2-p1
p1—同一检定点第一次检定的示值
p2—同一检定点第二次检定的示值
检定规程中还提出轮胎压力表检定周期一般为6个月, 根据日常其使用及损耗的情况, 考虑安全的使用周期和产品的质量, 也是建议轮胎压力表的检定或者校准周期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