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日交通银行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今天联合签署《并购贷款合同》。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将为宝钢集团提供7.5亿元并购贷款,以用于收购宁波钢铁有限公司56.15%的股权。此次并购贷款的成功签订,成为我国银行业向钢铁企业发放的首例并购贷款,也是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出台后,首例由交通银行提供并购贷款支持的重点国有骨干企业优化产业布局的大型并购行为。并购贷款就此开闸。
宝钢集团作为国内钢铁行业龙头企业,在国际、国内均拥有良好的企业
信誉,此次并购行动使其适时成为行业重组的先锋军。国务院出台了《钢铁行业调整振兴规划》,推动国有大型钢铁企业兼并收购,实现产业布局优化、提高行业集中度是产业振兴规划的重点。交行此举正符合了《规划》的基本要义,在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和特大型钢铁集团上,做出积极的努力。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动的影响,2008年国内钢铁行业产量增速明显放缓,出口下降,行业盈利形势严峻。作为宝钢集团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交行始终秉承积极支持的态度,紧盯企业发展规划和业务重点,以宝钢集团业务发展中的金融产品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交行整体优势,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
2008年下半年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家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指导下,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的股东进行了收购部分股权的商谈。根据宝钢在并购中的融资需求,交通银行积极跟进,并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和交通银行相应出台的《交通银行并购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时间向宝钢推荐了并购贷款这一创新融资工具,对宝钢集团收购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给予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