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总体要求
1、直流电源列柜应满足给一列或多列网络机柜提供完全独立双回路供电的要求。
2、直流电源列柜输出分路数量的设置应能满足其所分配网络机柜数量和容量的要求。
3、直流电源列柜内各分路结构清晰,方便区分标识以及接线操作。柜内裸露的汇流母线排需加绝缘层或外护套(板)进行保护,同时应采用不同颜色区分正极、负极:正极采用棕色,负极采用蓝色。
3.2 配电单元
1、配电正负极都必须安装过流、短路保护装置。
2、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可采用断路器或熔断器,其电压必须符合系统的直流电压要求。
3、直流电源列柜内所有电缆均应符合YD/T 1173—2001《通信电源用阻燃耐火软电缆》的要求,各连接电缆的线径应满足设计载流量的要求。
3.3 监测与告警
1、直流电源列柜宜配置电流监测与告警装置,该装置应能提供智能通信接口及相应管理软件,以便于机房集中监控管理。
2、接口的具体监控内容至少应包括总输入电流、总输入电压、各分路电流(可选)、输入电源故障、分路开关状态和各分路电量计量(可选)。
3、所有监控信息及告警数据应具备本地储存功能,历史数据在系统完全无电状况下应能继续保存。
4、电流监测功能:直流电源列柜应能对每个回路的总输入电流以及每个输出分路电流(可选)进行监测,并以形象直观方式(如LCD、LED 等)集中显示。显示值包括各网络机柜A 路电流(功率)、B 路电流(功率)、A B 总电流(功率)以及电度计量(可选)等,刷新频率不低于1 次/s。其中用于电流测量的互感器、霍尔传感器精度应不低于2 级。
5、告警功能:直流电源列柜应能够根据所监测电流值产生一级或两级过流(过载)告警,并以屏幕显示、指示灯和声音(可选)形式输出告警;若具有声音告警功能,则必须同时具有手动关闭告警音的功能。电流值恢复正常后,告警应能自动恢复。告警门限应能根据需要进行设置。
3.4 显示与操作
电流监测及告警显示屏可以安装在柜门上或柜内上方便于观察和操作的地方;告警指示灯应安装在柜门上或柜门上方柜体框架上。当无告警指示灯时,电流监测及告警显示屏宜安装在柜门上。
电源电源列柜中不应采用串联式的非感应式电流表,以免形成新的单点故障点。需要进行电流采集时,应采用并联形式的感应式或贴片式的电流传感器。
3.5 接地装置
直流电源列柜应单独设置保护接地排。
保护接地装置与直流电源列柜的金属柜及内部各金属部件之间应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其连接电阻值≤0.1Ω。
3.6 电气防护性能
绝缘电阻:直流电源列柜内各带电回路(该回路不直接接地)对地(或柜体)绝缘电阻应≥10MΩ(500V 兆欧表测量1min 后读数)。
绝缘强度:直流电源列柜内各带电回路对地(或柜体)以及两个非电气连接的带电回路之间,应能承受2500V、50Hz 正弦试验电压1min,不出现击穿或飞弧现象,漏电流≤10mA。
防护等级: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直流电源列柜内电气部分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2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