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厂用电的运行方式,必须从“安全、可靠、方便”的原则出发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进行考虑:
1、工作厂用变压器与备用厂用变压器不得接在同一条母线或同一个电源上。必要时,应从厂外引接备用电源。
2、厂用电的运行方式。一般采用明备用,即工作厂用变压器运行、备用厂用变压器断开的联动备用。
3、备用厂用变压器带负荷后备用容量不足时,应限制备用电源自投的段数或将全部工作厂用变压器的联动开关断开。
4、特别重要的厂用电源应双路供电,设相互联动自投,并分别接到厂用电不同段的独立电源上。
5、柴油发电机作为事故时的交流保安电源,在系统连接上要做到:启动迅速(1s)、切换方便、供电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