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地说,钻柱中钻杆段以下钻铤、钻头及其他钻井工具(稳定器、减震器、震击器等)都包含在下部钻具组合范围之内。但一般常说的下部钻具组合主要是指钻头以上30—40m内对钻头工作特性有直接影响的一段钻柱,或者是除钻铤以外加其他钻井工具的一段钻柱。
理想的下部钻具组合应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能有效地控制井眼全角变化率及井斜角,从而保证井身质量。
(2)钻头工作的稳定性高,并能施加较大的钻压,有利于提高钻速。
(3)为了起下钻顺利并降低费用,在可能条件下组合应尽量简化。对于定向井斜井段的下部钻具组合则主要应满足井眼轨迹控制的特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