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绿化的设计原则为:
a) 景观美化原则;
b) 生态适应原则;
c) 安全原则。
应根据待绿化区域环境进行配置。
4.2.1 墙体绿化
4.2.1.1 实体墙绿化
高墙应在墙体外侧栽植绿篱遮挡,同时栽植攀缘植物;矮墙应在墙体外侧栽植绿篱遮挡或栽植攀缘植物,同时墙体内栽植悬垂植物。
4.2.1.2 通透墙体绿化
应在墙内栽植背景植物,墙外栽植花篱;或在墙外栽植遮挡绿篱并间植花篱。
4.2.2 裸露山体绿化
4.2.2.1 岩面高度低于10m,应在山体下面栽植攀缘植物。
4.2.2.2 岩面高度在10m以上应采取“上攀”和“下垂”方式在岩面上下栽植攀缘植物。
4.2.3 立交桥绿化
4.2.3.1 桥下绿化,应栽植耐荫、半耐荫植物。
4.2.3.2 桥柱绿化,应在桥柱周围栽植抗旱性强、攀爬能力强的攀缘植物,如地锦、卫矛、常春藤等;也可通过牵引措施,栽植藤本月季、五叶地锦等。
4.2.3.3 桥体绿化,应根据桥体两侧栽植槽或栽植带宽度选择植物。栽植槽或栽植带宽度不足60cm时,栽植抗旱性强的攀缘或垂悬植物;栽植槽或栽植带宽度在60cm以上时,可栽植常绿灌木;桥体两侧无栽植地时,应在桥体两侧架设载体上栽植悬垂植物。
4.2.4 护坡绿化
4.2.4.1 河、湖护坡绿化应选择耐涝、抗风的植物,如垂柳、柽柳、水杉、枫杨、赤扬、紫穗槐、红瑞木等乔灌木、常春藤、地锦、葛藤等藤本植物、马尼拉草坪草、沙地柏、铺地柏、小龙柏等地被植物。
4.2.4.2 海岸护坡绿化应选择耐盐碱、抗海风的植物,如黑松、柽柳等乔木及单叶蔓荆、滨旋花、结缕草等地被植物。
4.2.4.3 应根据护坡的性质、质地、坡度的大小采用金属护网、空心砖等措施固定栽植植物。
4.2.5 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外立面绿化
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外立面应栽植攀缘植物或在架设载体上栽植悬垂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