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效稳定生物倍增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包括按生物倍增处理流程水连通的进水混合反应区、水提升区、曝气好氧区和沉淀区,其特征在于曝气好氧区为环形沟,环形沟内有水流推进装置,进水混合反应区、水提升区、沉淀区内置环形沟内侧,环形沟分别与沉淀区及进水混合反应区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高效稳定生物倍增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曝气好氧区由底曝气供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高效稳定生物倍增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底曝气供氧为微孔曝气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高效稳定生物倍增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水提升区内水提升装置为空气提升气提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高效稳定生物倍增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进水混合反应区内有加速混合搅流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高效稳定生物倍增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沉淀区内有加速沉淀分离填料。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高效稳定生物倍增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水提升区与环形沟共用壁上有连通孔及可控闸门或阀门。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高效稳定生物倍增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环形沟内水流推进装置设置在可控闸门或阀门水流动方向前端。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高效稳定生物倍增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环形沟内溶解氧浓度为0.1~0.5毫克/升,污泥浓度5~8克/升。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高效稳定生物倍增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环形沟上有转盘、转刷。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高效稳定生物倍增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进水混合反应区、水提升区、沉淀区单独或同时设置有二个。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高效稳定生物倍增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各处理池间连通口均有可控闸门。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高效稳定生物倍增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环形沟有套合二个及以上。
14.根据权利要求1或6所述高效稳定生物倍增工艺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沉淀区内有刮和/或吸泥排泥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