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待科学监管 近年来,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迅猛发展。随着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地层深处原始状况开始逐渐被改变,城市“地陷”发生概率上升。一些地质专家、国土资源部门官员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存在多头管理和立法空白,地下工程开发与施工各自为政,区域性地质灾害公益普查迟迟不能起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亟待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有针对性的监管办法。
据武汉城市规划设计院提供的资料,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方面起步较早的上海,已开发地下空间面积约4000万平方米,形成超过10座以上大小不等的“地下城”。在武汉市,规划在主城区684平方公里范围内,到2020年建成2000万平方米地下空间。在北京,每年计划增加约300万平方米地下空间,到2020年,将建成9000万平方米的地下空间,人均5平方米。在长沙,还计划在城市西部一个水面数万平方米的湖泊下,建设水下商场、酒店、公共休闲设施等工程。
除了开发地下城市,过江隧道、各种管网系统入地、市内轨道交通体系等城市地下工程建设、发展的速度也很快。数据显示,我国1995年至2008年的十多年间,建有轨道交通的城市从2个增加到10个,运营里程达到835.5公里。目前,又有22个城市获准建设地铁工程,总投资达8000多亿元。
一些城市管理者针对社会上关于地下工程建设安全问题的疑问,往往突出强调技术手段。赵云胜指出,依照人类目前的技术,所有的地下工程,不对地面和周边产生任何影响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如何将影响控制在许可的范围之内。如地铁工程盾构施工,多在城市人口和建筑物密集的地段进行,盾构机从地下穿越各种建筑物、铁路、河流、桥梁,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不容忽视。2006年以来,包括北京在内的城市,在地铁盾构施工中,就多次发生重大塌陷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