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在英语里是BAR,原意是长条的木头或金属,像门把或栅栏之类的东西。据说,从前美国中西部的人骑马出行,到了路边的一个小店,就把马缰绳系在门口的一根横木上,进去喝上一杯,略作休息,然后继续赶路,这样的小店就称为BAR。这只是据说而已。
不管怎么说,酒吧,这一词语,都是给人一种“在外”的感觉。去酒吧消费,是一种闲暇。
不过有意思的是,在17世纪70年代,酒吧和咖啡馆刚刚诞生的时候,就承担了一定的市民议政功能。也使得当时的国家权力机构号召人们提防咖啡馆或酒吧辩论所引发的危险,并将其视为政治动乱的温床。
酒吧代表了一种新型的娱乐文化。在酒吧里,无需考虑社会地位、等级、礼仪问题。相反,举止得体才是基本的交往准则。这样,人们每天跨越出身、等级和地位的交流沟通,他们必须尊重彼此的看法,不管对方是谁,只要是在酒吧里和你沟通。因此,酒吧或咖啡馆社交能培育出一种尊重和宽容别人思想的新态度。
酒吧或许是比较热闹的场所,但到酒吧来寻求心理支配,可能孤独和寂寞会更多一些。酒吧和卡拉OK不同,它不需要对话。有音乐,有酒,来取代思想的交流和灵魂的对峙。所以,酒吧热闹的表象下仍然是孤独和寂寞者的世界。从酒吧里出来的思想者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满足。
当年酒吧的确是以一种很“文化”、很反叛的姿态出现的,是我们这个城市对深夜不归的一种默许,它悄悄地且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中国大都市的一个个角落,成为青年人的天下,亚文化的发生地。随着都市文化的迅猛发展,曾经占尽风光的电影院在酒吧、迪厅、电子游戏室的崛起中显得有些被冷落的感觉。以新新人类自居的酷男辣妹,对于“泡吧”更是情有独钟,因为酒吧里欣赏歌舞、听音乐、扎堆聊天、喝酒品茶甚至蹦迪,无所不包,随你玩到尽兴,又显出时尚派头,自然成了流行的消闲娱乐方式。酒吧文化在中国不过十几年的历史,但是它发展迅速,可以称得上是适时而生。多年前在茶馆和酒楼听传统戏曲是当时大众最为重要的文化生活,随着时代的变迁,大众对音乐取向的变换和选择也是必然。由于八十年代外资与合资的酒店在大陆大规模的发展,相当一部分富有开拓精神的人们对酒店内的酒吧发生了兴趣;追求发展和变化的心态促使一部分原来开餐厅和酒馆的人们做起了酒吧生意,将酒吧这一形式从酒店复制到城市的繁华街区和外国人聚集的使馆、文化商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