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在销售维修服务方面做到以下方面:
我方保证货物是新近出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而成熟的改进,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我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可满足买方使用需求并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我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或/和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和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方。在质保期内,由原厂商工程师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安装与配置、每季巡检、故障分析及排除、应急响应、技术培训等。
承诺上门进行安装调试。以书面形式承诺质保,并提供制造商的质保书及厂家的授权书。质保期内、期外,系统出现故障,做到随叫随到,确保设备正常工作;设备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五年,终身维保;质保期满后,设备元器件损坏需更换配品、配件,收取相应的材料费用。如果我方在上述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响应的期限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我方承担。
质量保证期:货物办理正式移交使用手续后1年;
售后服务的响应速度要求:我方对合同中规定的货物提供至少1年的质量保修期,终身维修。保修期从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保修期内我方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保修期满后,乙方仍需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成本费。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一旦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时起2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问题。一般故障2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4小时内解决,必要时采取临时调换或提供备用机等措施,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正常工作。服务网点介绍:
1)全天有专人值班,并安排人员、车辆待命。
2)工厂配备专用维修面包车二辆。
3)设立专职售后服务维修人员,所有人员都是经过多年厨具制作、生产实践的工程技术人员。按计划对每一用户进行定期巡回专访、调查。生产部、工程部联合,每月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将用户反馈意见上报至生产技术部,以便对产品结构作更改,更好地让用户满意。
4)维修人员均配备一套常用维修工具及部分易损件,保证炉灶类、电器类及蒸汽类产品的故障能一次性排除。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