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监测是测定环境中污染物代表值的过程。代表值的测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由于污染物本身的状态、价态变化大,分析时干扰因素多,污染物的含量甚微等特点,因此除对测定点的选择,监测项目的选定、采样时间、采样方法、分析方法及数据处理等问题都需要认真对待外,还应对环境污染物的分析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但是为保证污染物监测工作顺利进行,得到准确的分析结果,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⑴优先污染物
科技进步、工业发展使世界上化学品的数量已达几千万种之多,而且每年以一万多种的速度增加,而进入环境的化学品已达10万种以上。人们不可能也没必要对每一种化学品都进行监测,只能有重点地、针对性地对部分污染物进行监测和控制。这就需要对众多有毒污染物进行分级排队,从中筛选出潜在危害性大,在环境中出现频率高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和控制对象。经过优先选择的污染物称为环境优先污染物,简称优先污染物。
优先污染物是指难以降解、在环境中有一定残留水平、出现频率较高、具有生物积累性、毒性较大以及现代已有检出方法的化学品。对优先污染物进行的监测称为优先监测。环境监测应遵循“优先污染,优先监测”的原则。美国是最早开展优先监测的国家,20世纪70年代中期就规定了水和污水中129种优先监测污染物,其后又提出了43种空气优先监测污染物。中国环境优先监测研究也已完成并提出了“中国环境优先污染物黑名单”。
⑵优先监测
对优先污染物进行的监测称为优先监测,环境监测应遵循优先监测的原则。优先监测原则就是对下列污染物实行优先监测:
①对环境影响大的污染物;②已有可靠监测方法并获得准确数据的污染物;③已有环境标准或其他依据的污染物;④在环境中的含量已接近或超过规定的标准浓度的污染物;⑤环境样品有代表性的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