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设立省优良样板工程评选专家库,挑选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且原则上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为专家库专家。由专家库选派专家参加每年组织开展的评审工作。专家库每三年更新一次。
第二十六条 获省优良样板工程奖的项目,可在建筑物适当部位按规格要求镶嵌、镌刻永久性的标志。
第二十九条 评审结果公布后,发现获奖工程与获奖条件不相符,省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作出取消该工程获得的称号,收回获奖证书、奖杯,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二OO八年六月一日起施行。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