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西南大学建设工程项目货物核价办法核价分类

2022/07/15267 作者:佚名
导读:(一)单项合价在10万元以上的货物,由学校基建材料采购核价招标工作组与施工单位联合采用招标、谈判等方式进行核价。 (二)单项合价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货物,由基建后勤处负责核价,基建后勤处分管处长审批确认。 五、核价原则 (一)招标核价原则 1. 招标人由学校与施工单位共同组成。 2. 招标文件的编制由基建后勤处负责,并由学校基建材料采购核价招标工作组审核确认。 3. 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一)单项合价在10万元以上的货物,由学校基建材料采购核价招标工作组与施工单位联合采用招标、谈判等方式进行核价。

(二)单项合价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货物,由基建后勤处负责核价,基建后勤处分管处长审批确认。

五、核价原则

(一)招标核价原则

1. 招标人由学校与施工单位共同组成。

2. 招标文件的编制由基建后勤处负责,并由学校基建材料采购核价招标工作组审核确认。

3. 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4. 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质预审。

5. 对于合格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解答,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

7. 评标委员会由学校基建材料采购核价招标工作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组成。

8. 技术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技术复杂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难以统一的货物,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二)谈判核价原则

1.基建后勤处负责起草谈判条件及有关技术要求。

2.谈判小组由校基建材料采购核价招标工作组、校内用户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组成。负责与货物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

(三)询价核价原则

对于不宜采用招标核价、谈判核价的货物,由基建后勤处根据市场行情核定价格。

六、核价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二)

七、本办法由校基建材料采购核价招标工作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