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思想教育紧紧筑牢风险防范的基础
1.以“人”为本,从源头上抓起。事实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损失都是出现在人的身上,也就是说风险与人员素质、道德品质有直接关系。因此,围绕人的思想教育是防范业务风险的源头所在,是筑牢案件防范的基础。按照“管事先管人,管人先管思想”的思路,从“治本”人手,抓好对各级人员进行依法合规的思想教育,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员工自律、自省、自警、自重,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引导员工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务实进取。同时,要多为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着想,大力开展谈心活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比如,我们鹤岗市分行采取对全行的业务主管、所主任给予一定的津贴,提高其待遇的手段,来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2.加强对基层各级负责人的管理。近几年的经济案件分析表明,基层各级负责人发案较多,且数额巨大。因此,加强对基层各级负责人的管理。一是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每年考核其业绩状况,判定其业务控制能力,实行竞争机制,将考核结果同个人收入挂钩,使其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警觉性和责任心,及时发现、解决、纠正业务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使基本的规章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避免或及早发现经济案件的苗头,以防范或减少案件的发生。
3.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和培训。一线员工普遍感觉瑚业务要求在提高、工作压力在加大、各种考试在增多。所以,增强一线员工的制度观念,激发学习热情,造就一支高素质、懂业务、会计管理的会计队伍,建立牢固的思想防线,提高银行员工的风险控制意识,是夯实风险防范基础。
4.严格执行重要人员、重要岗位轮换制度。总、省行明确了重要岗位人员的年限,对于超过年限的必须进行岗位轮换或强制休假制度,避免同一人员在同一岗位由于工作时间过长而形成一定的业务风险。如近期黑龙江省出现的某案件,该涉案人员利用在该储蓄所工作长达5年之久未进行轮换的便利条件进行合伙作案。给银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因此,严格严格执行重要人员、岗位轮换制度是避免案件隐患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可以通过强化岗位制约,达到有效预防各种不良动机和行为的产生。
5.对于非业务人员上岗严格执行岗前培训,上岗准人制度。为确保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符合业务需求,必须对充实到会计岗位的非业务人员,如守押社会化后的原保卫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对于不适合在要害岗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有问题的员工进行密切关注和排查。我们鹤岗市分行率先提出并干2005年一季度全部完成了会计人员上岗准入和年检考核制度,以进一步提高全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二)围绕藩实制度全面扫除风险防范的盲点
1.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针对业务发展实际和薄弱环节,重新修订各项业务的操作规程细化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操作,防止产生制度与业务操作“错位”,使制度形成真空。
一是在业务发展中制定和细化岗位职责。同时,完善岗位之间业务结合点的权限、责任,从而形成银行岗位职责分明、环环相扣的内控管理运行模式,使管理制度逐步规范化、科学化,打下内部控制运行的坚实基础。
二是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各级部门对业务操作全过程所遵守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需要进行整合,按业务岗位、业务品种对操作环节制定出详细、明确的业务操作流程,并作为每一个业务岗位的操作规范和标准。同时,根据业务流程、品种等变化,及时清理、补充、更新和健全各项制度,把全行所有业务活动,每个业务环节始终置于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约束之内,使每项操作有章可循。
三是制度落实到位。全面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营业网点风险防范的重点和关键点,要用制度来规范人-制约人。一个新业务的推出,制约制度必须落实到位,将制度的执行情况直接与其业绩考核进行挂钩,杜绝制度的“断层”和“盲区”。
2.强化日常的监督和检查,杜绝违规。
一是要建立综合业务各级检查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检查监督人员作用。委派制总会计以辅导为目的,坚持检查与辅导相结合,综合业务检查辅导员要以检查为手段,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事后监督做好监督和风险预警的工作,基层行的主管人员要在做好业务管理的同时,加强对事中业务的控制。
二是变化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各级检查人员要敢于打破常规检查方法,采取灵活多样的检查方式,在检查方法上不仅限于传统的柜面检查、调阅证簿、现场检查、调阅录像等方法外,还要调动思维,对新型业务要突出重点和检查实效,查缺补漏,扫除新业务制度检查的“雷区”和“断档”。
三是加大整改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的整改不能停留在文件或口头上,要通过跟踪落实被检查单位的整改、督促提高操作风险防范能力,通过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惩违规违纪人员,杜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隐瞒问题的行为,切实起到把关堵口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三)围绕监督机制不断增强风险防范的实效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网络
事中监督:主要是加强总会计及业务主管的事中业务监测,同时运用黑龙江省开发并投产的风险预警管理系统,有效地遏制业务操作中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的发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网点临柜人员和主管人员操作风险和核算管理风险,弥补日常监督的盲点,对前台柜员业务操作和系统运行状况进行及时地预警监控和远程管理,对规范前台柜员操作、防范道德风险起到威慑作用。通过风险预警分析系统,对于发现的可疑因素,通过下发“风险预警处理单”,要求网点进行合理答复,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对核算的分析、监控、预警职能。
事后监督:
(1)提高监督人员素质。由于监督人员长期脱离前台业务,对各种新业务测试和流程的接受更新能力弱,因此,要改变监督人员只注重审查凭证要素等表面问题,不能结合差错事故及案件发生特点这一普遍存在的现象,加强对监督人员业务培训,使其全部掌握前、后台业务。
(2)适时调整监督方法,突出监督重点。要改变现有监督系统中按流水勾挑的重点不突出的监督现状,降低流水勾对比例,实行“锁定重点支行”、“锁定重点网点”、“锁定重点柜员”、“锁定重点业务”,即对容易形成差错、事故、案件的各个重点核算环节,大额业务和核算对转关系进行重点监督;对核算管理薄弱的网点和柜员应进行重点监控;将节假日业务作为监督重点,由操作型的静态事后复审凭证转向动态预警分析,从单纯的监督业务核算质量转向揭露和防范各类案件为重点。
(3)整合会计监管员和监督人员风险预警职能,将会计监管员纳入监督中心管理,推行“柜面交易实时监控系统”,实现对前台业务的事中监控、事后分析于一体的监督管理方式,根据监督出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准确定位,进而提出对前台业务流程控制和操作管理方面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是强化检查中心的作用。对集中后的检查员,要着力提高其综合素质,既要敢于发现问题,又要善于发现问题。同时,增强检查效果,切忌蜻蜒点水走过场;要创新检查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在检查中的作用(可采用硬盘拷贝的方式);要积极转变检查方式,由原来的现场检查、手工清点向非现场检查的远程监控转变。
三是强化监督举报机制。对反映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一经查实准确,决不姑息迁就。我们鹤岗市分行2005年初建立的“鹤岗分行会计结算风险举报奖励制度”,大大促进了员工提高结算风险防范的能力。四是强化检查整改制度。要纠正为检查而检查,为整改而整改的错误认识,认真解决边查边犯、屡查屡犯、屡纠屡犯的问题。
(四)围绕严格追究认真落实风险防范的责任
1.增强责任意识。特别是基层行的一把手,要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案件防范之间的关系,推行签订防范案件的责任状,坚决克服“讲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的错误行为。
2.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要实行和落实严格的检查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增强基层负责人的自律意识,强化自我揭短行为,对隐瞒不报的差错、事故一旦查出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机构和违规责任人严肃处理,有效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