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定额完成率是综合反映全部竣工单位工程工期定额完成程度的相对指标。通常是用竣工单位工程的定额工期与其实际工期对比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工期定额完成率=竣工单位工程实际工期之和/竣工单位工程定额工期之和×100% 此指标的数值小于100%时,表示提前完成了定额工期指标;大于100%则表示未完成工期定额。
在统计实际工作中,也有把上式分子指标和分母指标颠倒计算的,其数值大于或小于100%的意义则相反。由于未竣工工程的实际工期无法确定,这个指标不能按计划(或合同)规定的全部应竣工单位工程计算,因此这个指标是不全面的。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