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简称三峡基金)
为中国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就是指一般老百姓不知道、不注意的暗藏在电费之中(每度电7厘至1.5分)向国民征收的一种特别税——三峡建设基金。
而为一个具体的建设项目而向国民征收特别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所仅见。
1996年,三峡工程直接受益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等十六个省、直辖市居民上缴的三峡基金上调为每千瓦时七厘钱;1997年,江苏、浙江、湖北省和上海市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由当时的每千瓦时7厘提高到1.5分;安徽、湖南、河南、江西省的三峡基金征收标准提高到1.3分,四川省和重庆市加征3厘钱;2002年,湖南、江西、河南三省三峡基金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98分、1.12分、1.24分……
“关于三峡工程纳税人缴费回报利率“
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说法,三峡工程建设完工,就将停止征收三峡建设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