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结合工程施工期的实际情况,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1)成立工程建管处安全度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在建工程的防汛、度汛工作。安全度汛领导小组服从所在地区防汛指挥部的调度,积极配合当地的防汛工作。
(2)工程建管处安全度汛领导小组在当地建管局安全度汛领导小组及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主要负责施工期施工现场主体工程的防汛度汛任务。
(3)在当地建管处安全度汛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以工程段多个施工标段项目部为基础,成立多支分别以各标段项目经理任队长、30~50名精干人员为成员的机动抢险队,由当地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上级防汛部门的调遣。
(1)加强汛期渠道及渠堤边坡防护、换填渠坡防护、高填方渠段防护、渠道进水、积水预防及排除、渠道
衬砌混凝土防护等措施的落实工作, 确保渠道工程安全度汛。
(2)全面排查施工道路过水涵管、营区周边排水系统,配备必要的抽水泵,确保营地安全度汛。加强施工区道路养护,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3)按度汛方案要求对弃渣场、临时设施及设备、桥梁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建设好相应防冲、排水设施,确保施工期不发生水害。
建管处联合监理部对各标段的防汛物资储备及现场防汛设施进行了检查, 对个别标段防汛设备及物资不足或缺项的,建管处和监理部责令标段施工单位按防汛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汛期内确保足额运输车辆、挖掘机、推土机、发电机、水泵处于良好待命状态,遇紧急雨情、水情时, 满足随时调度与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