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工作是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对合同实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也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的必然选择。合同管理应成为防范及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的“守门员”,而不是出现法律纠纷时才冲锋陷阵的“消防员”。如何避免合同倒签,全面落实内控制度成为合同管理工作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进行防范。
(一)加强合同管理业务培训。加大对各级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和承办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其增强依法经营管理意识和重合同守信用意识,充分认识到规范签订合同对于防范经济纠纷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性,熟悉合同法律知识、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合同管理操作实务,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内控制度规范了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诸多环节,是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操作环节中应遵循的基本制度,两者是相互支撑的制度体系,缺一不可。在项目实施之前,务必按照内控制度和合同管理要求,依照项目管理程序,充分做好各项事前准备工作,规范签订相关合同。
(三)区别项目分类办理合同。
针对项目计划安排、项目审批程序等特点,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把合同项目划分为重大项目、常规性项目、应急性项目、零碎性项目。重大项目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超出部门授权权限的投资金额较大、涉及层面较多、影响范围较广,必须按照重大项目管理程序实施管理的项目,如重大投资、采购、战略合作项目;常规性项目是指按照企业年度、季度或月度常规下达计划实施的项目,如维护类项目;应急性项目,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预测的、须做出及时反应的突发性事件,如特殊物资采购类项目;零碎性项目是指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实际中经常发生的较小金额项目和一些零碎项目,如小型维护工程设计、施工类项目。从风险评估的角度出发,应针对不同项目的性质和情况对合同管理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合理调整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和要求,尽量避免倒签合同的情况发生。
对于重大项目,要按照企业“三重一大”有关规定进行管控,根据各级企业和部门的授权管理权限进行逐级上报审批,要求企业法律人员全程参与项目管理,跟踪把关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和履行过程,防范项目合作风险。针对签订时暂无法约定工作量和金额的合同,如工程设计、监理合同等,可在合同中预估工程量计算合同金额或约定费用结算原则和标准,待项目实施完毕后根据实际工程审计结果和合同约定及时结算合同金额。
对于常规性项目,建议在项目实施前,应按照企业内控制度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立项、招标和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工作,以确定合同相对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合同付款条件、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对于经常性签订的常规项目合同,可以考虑通过“框架协议 订单或建议合同”的方式,在和合作方明晰约定合作基本原则和标准及权利义务的情况下,针对每个项目采取项目订单、确认单或简易合同的方式进行结算。
应急性项目可分为两种:对于经常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可根据项目的内容在年初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组织招标,确定信誉好、服务质量高的合作方,签订框架协议,约定发生应急事项发生时的服务内容、方式、价格和结算方式,通过下发“订单”方式进行结算;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具体的合同,实行一事一签进行结算。对于不经常发生、不可预知的应急性项目,可按照应急项目的审批程序办理,在充分说明理由的前提下才可以考虑接受补签合同。
对于零散性项目,可与合作方签订框架性协议,将易导致合同风险的主要条款进行约定,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签订简易合同或通过“订单”方式进行结算。这样既有利于规范管理,又有利于保障企业利益。
(四)优化合同审批流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环节中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简化合同审批管理程序,减少重复、无效的管理环节,优化OA合同管理系统的审批流程,提高合同审批效率,尽快完成合同审批,保证合同的及时签订。
(五)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加强对合同管理部门和合同承办单位的管理,对合同管理工作中易出现纰漏失误的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对随意倒签合同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考核,对规避监督管理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总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的重要依据。合同倒签和补签潜伏着许多风险,各级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内控制度流程和合同管理的要求,在项目实施前规范签订书面合同,避免合同倒签引起的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保障各类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