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专业的课程体系分为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两个方面。
理论教学课程包括通识课程、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共三类课程;实践教学课程包括课程实验、课程设计、社会实践、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等。实践及创新创业类教学课程累计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20%。
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体系除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外,主要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学科、艺术、体育、外语、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内容,由各高校、各专业根据国家规定和具体办学定位及培养目标均衡设置。
基础课程
基础课程体系包括数理类、信息技术与工程类、经济类、管理类等专业基础课程,以及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基础课程。各高校、各专业可按照所要求的知识领域,根据具体定位和办学特色设置课程,其中至少包括下列专业基础课程:
数理类基础课程应涵盖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等知识领域;
信息技术与工程类基础课程应涵盖管理信息系统以及与专业相关的信息与工程技术等知识领域;
经济类基础课程应涵盖经济学(如微观经济、宏观经济)等知识领域;
管理类基础课程应涵盖运筹学、管理学、统计学等知识领域。
专业课程
工程造价专业的知识领域包括:工程经济学(*)、工程合同管理(*)、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安全与环境保护、工程定额原理、施工方法与组织、计算机辅助工程造价、设备安装、建筑结构、建设法规、建筑信息建模(BIM)技术应用。
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与特色,从以上专业知识领域内容中选择设置不少于6门的专业主干课程,其中应包括以“*”标注的知识领域内容,从而使学生对该专业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及新知识、新技术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的设置应注意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培养。
要求对该专业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及新知识、新技术具有一定的敏锐性,能够具备土木工程及其他工程技术的基础知识,能够掌握专业领域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并综合运用以发现、分析、研究、解决工程造价实际问题,能够掌握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执业资格要求的基本知识。
同时,开设相关选修课程,鼓励开发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并与专业主干课程形成逻辑上的拓展和延续关系,特别鼓励开设创新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方面的相关知识。
建立健全实践教学体系,加强相关的实践性教学,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实验技能和设计技能,培养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和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等。
课程实验、课程设计
结合专业特色,设置相关专业的课程实验、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单元。
社会实践
根据专业实际需要,组织各种形式的社会参与活动,让学生了解社会生活,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增强其实践能力。
实习实训
实习实训包括认识实习、课程实习、专业实习、专业实训、毕业实习等实践环节。可根据所需培养的综合专业能力,选择实习实训的形式和内容。
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
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可采取学术论文、系统设计、项目设计、调研报告、项目分析报告、编制工程文件等多种体裁形式完成。选题应加强实践性导向;内容应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与专业知识、满足专业综合训练要求;完成过程及成果展示应符合专业规范。鼓励学生创新思维,尽可能根据自身兴趣,结合管理实践中的问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和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
应为本科生选配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各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实务部门有关人员共同指导。指导教师应加强选题、开题、调研、设计、撰写等环节的指导和检査,强化专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