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队伍规模与结构
教师队伍应满足专业教学需要,应当具备专任教师10名以上。原则上,专业主干课程应当配备至少1名专任教师任主讲教师。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应不低于80%。专任教师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不低于90%,并通过岗前培训,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任课教师队伍应包括一定比例的具备行业实务经验的人员。任课教师队伍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学缘等结构层次合理均衡。
教师专业背景要求
专任教师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该专业或相关专业教育背景,实践性强的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具有行业实践背景或实务经验。有条件的高校,教师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跨学科教育背景。
教师素质与水平要求
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从严执教,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应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原理、基本方法,了解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应能通过学习、研究与实践,提高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具有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
信息资源要求
拥有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的专业纸质和电子图书资源,生均藏书量和生均年进书量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生均图书(含纸质与电子图书,电子图书册数按授权数计算)不少于100册,生均年进书量(含纸质与电子图书)不少于4册。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中文和外文电子资源数据库,各种信息资源应能满足不同层次和阶段学生的学习需求,满足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需要。重视校园网及网络资源建设,方便教师和学生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教学与科研活动。
教学设施要求
拥有足够数量和功能的专业教学设施,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及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所占比例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原则上,课程教学中应具备多媒体教学设施,特定专业课程应配备该课程所需要的特定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
根据自身条件和实践教学要求设置所需的专业实验室、实习场所、实践教学基地等。与相关行业和实务部门紧密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建设一定数量不同类型的实习基地,满足实践教学和保障学生实习及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需要。
拥有该专业教学相关的设施,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教室、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和附属用房、运动场、活动中心等相关设施等基本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教学经费专指在专业教学各个环节发生的资源建设费用、教学运行费用与教学评估费用。教学经费要求包括上述费用的最低保障要求及经费增长要求。其中,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低于13%,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1500元。
教学经费应在保证生均年日常教学经费的基础上,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逐步增长。教学经费包括日常教学经费和专业教学经费。教学经费的使用应向教学一线倾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质量保障目标
以2018年出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基础建立覆盖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规范、教师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效果等指标的质量保障目标体系。
质量保障组织
教学单位应设置相应的委员会和组织机构,形成岗位职责明确、全员参与、分工协作的质量保障和持续改善的组织体系。
质量保障规范与监控
围绕各教学质量保障目标要求,制定质量保障实施规范,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调控改进机制,开展常态化和制度化的质量评估,确保对教学质量形成全过程实施有效监控,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