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费重量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按实际过磅毛重;(2)按满尺丈量的体积换算;(3)按运输工具标记载重量;(4)按货物专项规定的计费重量;(5)按包装容器核定载重量。例如,铁道部规定,整车货物运输,除有单项规定者外,一律按照货车标记载重量计费。货物实际重量超过标记载重量时,按实际重量计算,以吨为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零担货物运输,按过磅重量,以10公斤为单位,不足10公斤进为10公斤计费。或按专项规定计费重量计算,如牛、马、骡、驴、骆驼,每头按500公斤计算;未装容器的猪、羊、狗,每头按100公斤计算。集装箱货物,以箱为单位,按箱型核定重量计算 。
计费重量是运输部门计算货物(包裹)运费所采用的重量。一般以实际重量为基础,但往往又与实际重量有所差异。具体有以下几种不同方法:①标定重量。对于整车(船)运输,不管实际装载重量是否达到标定吨位,均按车(船)标定的重量计费。集装箱运输则以箱为计算单位,不论所装货物实重多少。②换算重量。对于不宜用衡器计重的货物,则按体积或单件换算成的重量计费。③实际毛重。各运输部门计算运费大多数按货物的毛重计算。④实际净重。有些货物因不需包装,其计费重量按其净重计算。此外,各种运输方式分别规定了计费的起码重量,不足该重量时,也按该重量计费 。
货物在托付运输时,其实际重量往往与所选用运输工具的标记载运吨数不一致。如:在铁路运输中,使用30吨货车,不管装足与否,一律按30吨标记重量计收运费。在公路运输中,也是以车辆标记吨位计重。在水路运输中,除规定以10公斤为起点计费重量外,还规定了换算重量,如活牛、活马每头换算计费重量为800公斤等。商品在交付运输时,其实际重量只是计费重量的一个基数,并不等于计费重量。因此,在货运中,要熟悉运输部门关于计费重量的各项有关规定,采取措施,改进包装,做好货物组配等工作,充分提高车辆的重载和积载,减少亏吨现象,以节约运费 。